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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警车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大庆市公安局警车管理使用专项督查工作方案》要求,10月14日,大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让胡路大队扎实开展警车管理工作,利用午休时间对大队所有警车开展全面清查,切实做到管理有序,问责有人,严格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检查中,对警车的性能、卫生进行仔细检查,并对警车行驶证、喊话器、灭火器、驾驶人驾驶证等相关物资装备一一进行检查并建立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相关警用装备缺失等问题要求警车管理员迅速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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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对警车规范使用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坚持警车管理定车、定人、定责,警车专职管理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车辆的日常管理,定期对使用的警车进行安全检测,全面排查隐患,确保车辆警用标识规范清晰、车辆外观及内部整洁卫生、车况始终处于良好状态、警车装备物资匹配齐全;

二是在驾驶警车时必须要严格按照着装规定,统一着制式警服;

三是在使用警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杜绝违规超车、乱停乱放、酒后驾驶、不系安全带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驾驶员要认真反思自身平时驾驶存在的陋习,及时纠正驾驶陋习,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四是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现象发生,不得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前,不得将警车交由非本单位驾驶人员驾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