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北京10月15日 - 中国央行周五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称,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满足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基础上,还应满足一定的附加资本要求,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将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刊登在央行网站的规定全文 here并指出,系统重要性银行分为五组,第一组到第五组的银行分別适用0.25%、0.5%、0.75%、1%和1.5%的附加资本要求。央行评估认定了19家国內系统重要性银行,包括六家国有商业银行、九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四家城市商业银行。

"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资本要求在0.25%到1%之间,监管力度符合市场预期。入选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均满足附加资本要求,无需立即补充资本,不会影响信贷供给能力。"央行在答记者问 here中称。

规定并指出,若银行同时被认定为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不叠加,采用二者孰高原则确定。

同时,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满足杠杆率要求的基础上,应额外满足附加杠杆率要求;附加杠杆率要求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的50%,由一级资本满足。

此外,首次进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的银行,应当根据自身经营特点、风险和管理状况,按照央行、银保监会的要求,制定集团层面的恢覆计划和处置计划建议。

中国央行、银保监会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角度,设定不同的压力测试情景,指定压力测试模型和方法,定期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开展压力测试,评估银行的资本规划及资本充足状况、流动性、大额风险暴露等风险状况,检验恢覆计划和处置计划的可行性,并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相应的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