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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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事考试参考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醒

一、考生参考的健康要求

(一)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无异常;

(二)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72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三)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

二、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一)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

(二)不能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72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三)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不能参加考试的;

(四)考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次密切接触者);

(五)考前21天内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六)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七)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

(八)考前21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九)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三、温馨提醒

(一)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四)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等症状的考生,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通知原文:

http://www.hnrsks.com/LinkPage/TpNewnr.aspx?state=1&Id=5337

沈阳

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温馨提示

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10月30日-31日举行,应试人员参加考试科目和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现就广大应试人员在考前和考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提示如下: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3日9:00—10月29日24:00,应试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考试作答要求和相关规定,请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

二、掌握时间别迟到

应试人员须在每场考试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学校。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应试人员入场,迟到责任自负。考试开始后120分钟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三、考试用品须带齐

应试人员须持纸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禁带物品看清楚

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已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关闭闹铃和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座位。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学校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提示:各类智能手表手环等智能穿戴设备属于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严禁带入座位。不得在准考证上记录考试试题或答案等信息。

五、考前安检要配合

应试人员自备口罩进入考点,至考试结束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应试人员务必按要求接受安检。入场后,应试人员须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放置课桌上,以便核验。

六、遵守纪律勿违规

应试人员在考场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应试人员如违反考试纪律,事实认定清楚,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处理。

七、把握疫情防控要求

1.应试人员应于考试日前14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考试日前14天(含考试日)进行自我健康观察,每日通过“辽事通”如实完成健康申报。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应试人员,通过12345市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转码。

2.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试人员应现场出示: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纸质准考证。

(3)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辽事通健康码”(绿码)。

(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

3.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除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方可进入考点。

4.应试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集中隔离期未满者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

从管控指令下达日期以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行政区域来(返)沈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沈后满14天。其他需要隔离观察的人员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具体要求为准。

(3)考试当天,“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

(4)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试人员。

(5)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应试人员。

5.应试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1)请应试人员根据自己参加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2)应试人员要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请关注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权威部门的官网或官方微信号),查阅自己去过的城市和地区的疫情和疫情管控要求,充分了解沈阳市对往返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和低风险地区人员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3)应试人员应主动及时了解省、市考试机构发布的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疫情防控工作。

(4)应试人员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5)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沈阳市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

(6)考试当天应试人员进入考点应预留足够时间,自觉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

(7)考试结束,应试人员离场时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开,不得拥挤,确保人员间距。

6.有关要求:

(1)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疫情防控须知》和《2021年下半年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请应试人员提前打印准考证并做好相应准备。应试人员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阅知告知书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2)应试人员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沈阳考区的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省以及沈阳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应试人员在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或辽宁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的同时,还应密切关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或沈阳市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通告。

八、熟悉线路看考点

应试人员可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位置和交通路线。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学校,考试当天请应试人员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确保顺利赴考。

通知原文:

http://www.sysksy.cn/html/KSY/156040297321490/156040297321490/156040297321490/9732149017252936.html

来源于各地官网,侵权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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