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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与物业之间本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然而在现实中

说到业主和物管的关系可就耐人寻味了

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最近

佳佳妹了解到

网友通过网络问政反映了好多问题

一起看看

那些年,物业与业主的爱恨情仇

小区安全隐患问题

有门禁也不使用!

外来人员随意出入不用登记!

小区电梯安全隐患!

安全问题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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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问题

物业侵占尚未使用车位的业主的私家车位

对租用车位或者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

只开收据不开发票!

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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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库问题

地面坑洼不维修!

收费不合理!

车库脏乱差,建筑垃圾随处堆放!

以上图片来源于网友问政

非法占用公共绿地

非法占用消防通道

这些问题大家有没有遇到过

这真的让人十分闹心啊

那么

小区物业与业主之间怎么样才能和睦相处呢?

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

别担心

四川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公布啦!!!

该条例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涵盖了

物业服务区域及设施

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人、物业服务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

等内容

这些内容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快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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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业需保障建设停车充电与换电设施

当前,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上升,在小区停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是不少业主的现实需求。

《条例》规定:

新建物业应当按照有关标准配置机动车、非机动车专用停放车位(库),依据新能源发展规划和业主需要,为安装停车充电基础设施预留场地、空间,配置相应的接入条件。

图片来源于网络

2

物业服务人不得泄露业主信息

也不能强制业主刷指纹、刷脸进入小区

物业服务人禁止行为: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擅自设置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

挪用、侵占、隐瞒业主共有部分收益;

抬高、虚增、截留由业主支付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电梯检测维修费用以及业主共同支付的其他费用;

泄露业主信息;

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

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串通,损害业主利益;

其他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情形。

图片来源于网络

3

共有部分收益该归谁?

设立业主共有资金账户进行管理

《条例》提出:

利用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授权业主委员会管理,也可以以合同方式委托物业服务人或者其他经营主体经营。

利用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共有部分收益应当单独列账

业主大会应当设立业主共有资金账户,共有部分收益应当及时转入该账户。

共有资金账户由业主委员会管理。

《条例》明确:

物业服务人应当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收益收支情况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且每半年至少公示一次

《条例》规定:

物业服务人挪用、侵占、隐瞒业主共有部分收益的,责令改正,所得收益退还全体业主,并处所得收益二倍以下罚款

抬高、虚增、截留由业主支付的维修资金、电梯检测维修费用以及业主共同支付的其他费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依法赔偿相关损失,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采用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的,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图片来源于网络

物业与业主缺少有效沟通

一些物业服务企业除了自身管理问题外

还缺少与业主进行有效的沟通

导致业主的不理解、误会甚至是投诉

面对这样的问题

要及时沟通、处理

采用

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

利用移动互联网平台等综合方式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可以建立业主QQ群

微信群等

用于业主表决

作为业主

除了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

也要承担相应小区一份子的义务

明确双方之间的责任

遇到问题协商解决

各尽其责

物业不作为、服务态度差、乱缴费

经常有业主遇到物业不作为、服务态度差、乱缴费行为,不知道怎么投诉,或投诉完迟迟得不到解决,这里总结几个比较有效的方法给大家:

找物业经理、小区业委会

找街道办、开发商

第三方投诉调解机构

总而言之

物业管理需要不断创新方法与提高服务水平

而业主也需尽好自己的责任

这样才能构建和谐小区及幸福家园

你们小区有没有遇到过这些问题

你们又是怎么解决的呢?

后 期 制 作

泸州那点事编辑部

如有相关问题+微信:lznds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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