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疾控中心发布重要健康提示

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通报,2021年10月13日7时至10月14日7时,内蒙古自治区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在二连浩特市),为二连浩特市汇通物流园区闭环管理人员。10月12日,二连浩特市对汇通物流园区闭环管理人员例行隔日核酸检测时,发现一组检测为阳性,10月13日对汇通园区闭环管理人员32人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发现其中1人为阳性,其余31人为阴性。10月13日下午经锡林郭勒市疾控中心复判,结果为阳性,经自治区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针对该患者的流行病学调查及环境消杀等疫情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为持续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市疾控中心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1、请9月29日以来有二连浩特市旅居史的来(返)我市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嘎查村)和单位报备,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2、各乡镇(街道)、社区(嘎查村)要立即对二连浩特市来(返)我市人员开展摸排登记,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二连浩特市情况,并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报告。

3、10月12日,哈尔滨市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清零,黑龙江省本次疫情已经基本得到有效控制,进入收尾阶段。但由于国外疫情仍呈持续增长态势,且病毒不断变异,外防输入压力仍然繁重。近期,湖南、福建等地报告境外输入复阳病例,各地要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严格落实对从境外返回并在入境点城市解除集中隔离后来(返)我市人员的管控工作, 加强健康宣教,倡导不组织或参加会议、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督促做好个人防护,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引导相关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报告,并由专人专车规范转运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排查诊疗。

4、请广大居民牢记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加强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出行时,积极配合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5、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最安全、最经济的防控措施,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要积极主动到辖区的疫苗接种单实施疫苗接种,同时还要注意已接种第1剂新冠疫苗者,不要因为旅行影响到第2剂的接种。(提示: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后,切忌麻痹大意,还应继续采取佩戴口罩、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等防控措施。)

6、天气渐凉,将进入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水痘、其他感染性腹泻、结核病等秋冬季传染病高发期,可能与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叠加”,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务必要高度警惕。广大市民要及时增减衣物,定时开窗通风,合理饮食,加强锻炼,劳逸结合,开展自身健康监测,做好对秋冬季常见传染病的预防。特别是老年人等免疫力较差人群要尽早接种流感疫苗,提高自身免疫力,真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鄂尔多斯市及各旗区疾控中心值班电话

鄂尔多斯市疾控中心:

0477-3896569

康巴什区疾控中心:

0477-8390027

东胜区疾控中心:

0477-2217812

达拉特旗疾控中心:

0477-3947121

准格尔旗疾控中心:

0477-4220106

鄂托克前旗疾控中心:

0477-7623055

鄂托克旗疾控中心:

0477-6219245

杭锦旗疾控中心:

0477-6911110

乌审旗疾控中心:

0477-7212784

伊金霍洛旗疾控中心:

0477-8684296

来源: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加强二连浩特市来返我市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10月13日,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本土病例。由于我市距离二连浩特较近,人员流动较大,外防输入风险增大。为严防疫情输入,守护广大市民朋友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近14日有二连浩特市旅居史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地指挥部、社区(嘎查、村)、入住酒店或单位报备,建议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二、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广大居民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规范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诊治排查,如实向接诊医生告知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及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就诊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近期如无必要,不要前往二连浩特市、黑龙江哈尔滨市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行程;近期拟从二连浩特市、黑龙江哈尔滨市来我市人员,须提前24小时主动向目的地指挥部、所在社区(嘎查、村)或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我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四、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行管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干部职工管理,离开乌兰察布市要按规定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近14日有二连浩特市旅居史的我市干部职工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五、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有效预防发病、预防重症、阻断疫情流行,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14日

来源:乌兰察布市政府发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10月13日,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汇通物流园区内1名闭环管理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自治区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从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我市人员,继续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对从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我市人员,继续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第1天、第4天、第7天、第10天和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无异常者,方可解除隔离观察。

二、境外返回我市人员,要提前向属地社区报备,并配合相关部门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一入境地解除集中隔离后的次日和第7日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尽量不参加会议、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

三、9月29日以来凡有二连浩特市旅居史来返我市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或单位(所住宾馆)报告(不得超过12小时),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四、建议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信息,近期如非必要,尽量避免前往二连浩特市及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我市前要主动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或单位登记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五、假期旅行归来的市民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接受健康排查,主动如实告知旅行史、接触史,就医过程要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近期气温骤降,昼夜温差较大,是各类呼吸道疾病的高发期,请广大市民高度重视,科学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保护自身和家人健康。

七、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或尚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市民,尽早就近接种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八、上述疫情管控措施随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动态调整。

市、各旗县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

市疾控中心:0478-8326571

临河区疾控中心:0478-8312122

乌拉特前旗疾控中心:0478-3211859

乌拉特中旗疾控中心:0478-5912787

乌拉特后旗疾控中心:0478-4665150

杭锦后旗疾控中心:0478-2611787

五原县疾控中心:0478-7828818

磴口县疾控中心:0478-4500373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14日

来源:巴彦淖尔发布

通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10月14日管控通告

10月1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在二连浩特市)。

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增大,当前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国无中高风险地区。

列表变化: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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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14日内,有二连浩特市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需主动向属地疾控中心、所在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属地社区执行14天健康监测措施,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健康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二、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接受健康排查,主动告知旅行史、接触史,就医过程要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所有入境返通人员需提前向属地社区报备,配合相关部门执行闭环转运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一入境地解除集中隔离后的次日和第7日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全市各类场所应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开展全员健康监测,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全面排查管控疫情风险。提供住宿服务场所要及时向属地社区通报来自疫情地区的来返通住宿旅客相关信息。

五、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发挥“哨点”作用,细化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感控措施,强化首诊负责制和有症状人员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发热门诊患者核酸检测和留观要求。规范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诊疗流程,切实做好医务人员和所有来院人员个人防护,做好环境通风和消毒,加强陪护管理,严防疫情在医疗机构内传播。

六、请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有病例报告城市。如必须前往,应提前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返通前,须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报告,抵通后,要积极配合执行我市的相关管控措施。

七、疫情尚未结束,需持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要注意食品安全,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要分开,海产品要烧熟煮透,避免生食,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

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减缓病毒传播、减少疫情风险、减轻防控负担的最方便、最有效手段,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要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

通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指挥部医疗防控组

2021年10月14日

来源:健康通辽权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