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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无为畅玄

一、我国表字文化简介

表字文化是中华文化所独有的特殊文化,其运用可追溯至西周。秦汉以前取字多为单字,秦汉以后多为双字,且字间与名具更复杂的关系。《说文》对“名”的解释为:名,自命也。可见“名”是对某人的称号,其最大作用是在社交中区别彼此。其产生较早,《白虎通义·姓名》载,“生三月,目煦亦能笑,与人相更答,故因其始有知而名之”,出生三月的婴儿即被赋予了名。“字”产生较晚,《礼记·曲礼上》载,“男子二十, 冠而字”。“字”在成年时获得,表明某人已具成年人的权利和义务,所谓“男子二十而冠, 冠而列丈夫”。成年后,名仅供长辈和上级称呼,所谓“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只供平辈和晚辈称呼,或在公共场合相互称呼。古人由此总结为:“名者,己之所以事尊,尊者所以命己;字者,己之所以接卑,卑者所以称己。”

《白虎通义·姓名》又载,“或傍其名而为之字者, 闻名即知其字, 闻字即知其名”。可知“名”和“字”虽然产生有先后,但意义却相互关联。清代王引之在其作《春秋名字解诂》中将名和字的关系总结为五类:

1. 同训:名与字意思相同。如孔子学生宰予字子我(予/我同意)

2. 对文:名与字意思相反。如晋国重臣狐偃字子犯(偃/犯反意)【说文:偃,僵也;犯,侵也】

3. 连类:名与字关联同类事物。如楚国司马熊侧(公子侧)字子反(侧/反同类)

4. 指实:名与字间相互补充,字是名的实际事物。如楚国王子熊启(公子启)字子闾(启/闾 即开门)

5. 辨物:从某类物中选取特殊之物。如孔丘之儿孔鲤子伯鱼(鲤/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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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类联系

上例的表字虽由两字构成,但与名有关系的仅有第二字,第一字“子”是男子的美称,即以美称作为助字,与名并没有关系。在三国时期以“子”作为助字的有吕蒙(字子明),赵云(字子龙),张昭(字子布)等等,类似的美称还有“公”(如周瑜字公瑾,徐晃字公明,袁术字公路等),“文”(张辽字文远,费祎字文伟,魏延字文长等)等。

除美称之外,表字中还有一类助字,即行第。这类助字表明了该人在族中的排行,如江东孙氏兄弟(孙策孙伯符、孙权孙仲谋),吴郡陆氏兄弟(陆纡陆叔盘、陆康陆季宁)河内司马八达(司马朗字伯达、司马懿字仲达、司马孚字叔达、司马馗字季达)等等。

二、吕布名、字的关系推测

[2]吕布,字奉先

以上述五类关系粗略来看,吕布的名和字之间没有实物关联,故而可以排除第四、五两种关系。

《周礼》有“正岁则布而训四方”一句,郑玄注曰“布告以教天下,使知世所善恶”;敦煌汉简又载“善禺百姓,赋敛以理。存贤近圣,必聚谓士。表教奉先,自致天子。”臧克和认为,“布”有教化之义,而“表教奉先”即崇尚教育,即“布”与“奉先”为上述的第一类关系。这是一种推测,即“奉先”二字均有实意,共同和“布”建立关系。

但若把“先”字视为同“子”“公”“文”等常用助字时,又会出现另一种情况。汉末晋初时期表字中带有“先”的人实则不少,如张华(字茂先),杨彪(字文先),张悌(字巨先)等,故完全可以做出猜想,即“先”仅作为助字使用,并不与“布”建立联系。《康熙字典》中关于“布”的解释为“谓之布者,言其分布流行也”,即“布”有分布,散开的意思,《广雅》载:布,散也。《左传·襄三十年》:皆自朝布路而罢。《广雅》还有:布,施也。《庄子·列御宼》:施于人而不忘,非天布也。而《康熙字典》关于“奉”的解释有“又与也,献也”,即奉上的意思。如果按这种理解,则“布”与“奉先”为上述第二类关系。

参考资料

[1]王引之.经义述闻[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2]暴希明.古人名、字、号关系论略[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6(03):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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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裕锴.谈名道字——中国古人名字中的语言文化现象考察[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01):10-18.

[5]席可.表字文化意蕴探微与推广研究[J].大众文艺,2021(05):148-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