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10月15日,在国家发改委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就此表示,将在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中选取改革意愿强、经济基础实、建设条件成熟的100个左右城市作为试点城市,先行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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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高铁城市公园的儿童游乐场 资料图

欧晓理指出,我国不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儿童工作基础条件各不相同,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必须因地制宜、因城施策。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改革创新,探索建设模式经验,积极发挥引领作用。

欧晓理认为,在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体作用,注重个性化探索、差异化建设路径和建设模式。另一方面又要注重提炼总结共性制度建设、标准构建成果,上升为全国性制度安排,以便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同时,中央预算内投资将对建设成效突出的地方予以引导激励支持。

据介绍,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要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市政建设、公共建筑等方面明确儿童空间、设施等“硬标准”,在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方面提升服务质量“软标准”。要创新城市公共设施建设,重点要规划建设提供儿童学习、游戏、体育锻炼、劳动实践、科技体验等寓教于乐的儿童活动场地设施,拓展亲近自然的户外空间,加强城市空间和服务设施适儿化改造。要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在坚持公益性定位前提下,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可以市场化的领域,参与开发和提供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项目,不断丰富扩大有效供给。“既要让孩子享受得好,又要让家长承受得起。”

红星新闻记者 王田 北京报道

编辑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