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w***在人民网论坛留言:市长您好,今天收到光谷印象(花样年.花郡)的收房通知,里面写明住宅物业费1元/平米/月,增值服务费1.18元/平米/月,而且写明要在交付现场办理。现对光谷印象现场实际情况汇报如下:现场只有两栋楼整体完工,其他楼栋还在施工,这叫我们如何收房如何居住,绿化面积、公共设备器材等都达不到标准,门禁设置都没有,人来人往对小孩和老人及年轻女性均无安全可言。而且收房通知书上交付流程都没有写明验房这一步,直接可以理解为强制收房,而且物业态度极差,打电话过去咨询事务,涉及到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时候直接不耐烦的说我就是不帮你弄,不收房法庭上见。如此恶劣的服务态度,条件如此差的小区,物业费居然以最高标准1元/平米/月收费,增值服务费1.18元/平米/月他们这样的收费依据是什么?我们还没法住进去呢,就开始要以最高标准来收费了。广大业主的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请市长重视。我们只想正当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去收房他们会默认我们收房,将房屋的风险一同自动转移给业主,同意收房吧,又不满足收房条件,他们还要不合理的以最高标准收取我们的物业费,请问对于不合理的物业收费以及他们恶劣蛮横的服务态度我们该何去何从。现将交付通知书拍照上传,不合理之处实在太多。更有意思的是交付通知书上留的客服热线027-60812580居然是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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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店开发区

网民朋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就该问题进行以下回复:
关于您反映光谷印象“花样年·花郡”7、8号楼交房的问题。经核实,2021年9月24日,该项目7、8号楼已取得竣工备案证及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已达到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且该项目已于2021年9月28日开始为业主办理收房手续。同时将根据购房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延期交房责任。

关于您反映小区绿化、公共设施等未达到交付标准的问题,开发商回复,因该项目目前仅7、8号楼进行了交付,其他楼栋目前未完成施工,绿化、公共设施等将在后续的建设中逐步完善。

关于您反映该项目开发商强制要求业主于9月28日办理收房,没有现场收房的业主默自动收房的问题,根据购房合同补充条款十一第六条“出卖人已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但买受人逾期不办理交付手续,或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商品房无法按期交付的,视为商品房在通知的日期已交付给买受人”约定,购房者应于该项目房屋达到交付条件后在开发商通知的日期到该项目办理收房手续。

关于您反映收房通知书上留的电话为空号的问题,经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属实。开发商表示因前期预留的电话未如期开通,将在近期开通好该电话,目前业主可联系13986416552咨询收房事宜。

关于您反映收到光谷印象小区的收房通知,认为物业费1元/平米/月,增值服务费1.18元/平米/月不合理的问题。经调查,2018年12月4日武汉立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光谷印象)在网上进行公开招投标,中标单位是武汉穗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我区要求,该物业公司必须在本地注册子公司,武汉穗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我区注册的子公司(鄂州丰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在我局备案并向我局送达申请资料,并由子公司负责当地项目的管理工作。当时物业费中标价是1.0元/平米/月,在我局备案的也是1.0元/平米/月。至于1.18元/平米/月的增值服务费,这个收费不在我局备案范围内,由物业公司与业主约定。如您对此项收费存在疑虑,可向区市场监管局咨询详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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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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