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10月1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1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0例(云南6例,天津3例,山东2例,广东2例,广西2例,辽宁1例,上海1例,浙江1例,河南1例,湖北1例),含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浙江1例,河南1例);本土病例1例(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内蒙古二连浩特发现1名核酸阳性者,

将全员核酸检测

10月13日,内蒙古二连浩特市汇通物流园区内1名闭环管理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目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已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医院进行观察治疗,相关接触人员已全部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目前疫情可防可控。

为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二连浩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10月14日中午12时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全员核酸检测,10月14日24时前完成第一轮全员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二连浩特市行政区域内全体人员,均需进行核酸检测筛查。

二、为确保核酸检测全覆盖、无遗漏、减少人员流动,集中力量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10月14日零时起对全市行政管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对各交通出入口实行交通管制。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停工停产,各大中小学、幼儿园停课,各类经营场所暂停营业。水电油气暖及通讯等基本民生保障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正常运转。

三、请广大市民群众按照社区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并按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

四、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居家,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多个进口冷冻食品的外包装样本阳性

据海关总署官网10月13日消息,由于多个进口冷冻食品的外包装样本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海关总署对多家境外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 海关总署对俄罗斯1艘加工渔船和1家生产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因从进口自俄罗斯1批次冻狭鳕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1批次冻麻哈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俄罗斯加工渔船Pavel Batov JSC“DMP-RM”(注册编号为CH-23F)的产品进口申报4周,生产企业“Severo-Vostochnaya company” Co., Ltd.(注册编号为CH-128)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

● 海关总署对泰国1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因从进口自泰国1批次冷冻鸡中翼(中翅)的2份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泰国禽肉企业THAI POULTRY GROUP CO., LTD.(注册编号为EST109)的进口申报1周。

● 海关总署对马来西亚1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因从进口自马来西亚1批次冻带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马来西亚水产品生产企业Kuba Jaya Fishery(M) Sdn. Bhd.(注册编号为CN105)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

德清县卫生健康局发布

10月14日最新疫情风险等级提醒

10月13日0—24时,湖州市无新增确诊病例。截至10月13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2例(其中境外输入2例)。

最新疫情风险等级提醒

10月13日9时到10月14日9时,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中高风险地区无新增,详情见下表(新调整的地区已标蓝)

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

(10月14日)

注:(1)“14+7”健康管理措施: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7、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核酸检测应落实“双采双检”;对上述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居家健康观察的第2、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结束居家健康观察。对婴幼儿、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不适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者,经当地疫情防控办审核后可改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2)“2+14”健康管理:即入德清时需核验2天(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证明的,就近引导至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在第3、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结束日常健康监测。

疫情防控提醒

要求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德返德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告知当地社区(村居)和单位予以报备,并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对境外入境人员实施“14+7+7”的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入境人员结束健康管理措施后如出现新冠肺炎相关表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应及时到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从澳门特别行政区来浙返浙需按“核验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日常健康监测”进行健康管理(追溯期从9月18日起算)。

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结束健康管理。

-END-

来 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央视新闻客户端、中国新闻网、海关总署官网、德清县卫生健康局

编  辑:陈羽然

执行主编:归李喆

疫情防控不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