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008年在川西平原农村调查,受访对象赵二婶75岁,老伴80岁,儿子1972年结婚,媳妇生下大孙女6个月后就分家了,但还在一个院子住。赵二婶婆媳之间一直就“闹战”不可开交,既敲又打。赵二婶说:“媳妇在家用胳膊肘顶撞我,我把她的衣服烧了。是她先整我的,我就这样报仇,她的衣服还是我买 的呢。当时生产队长、妇女主任都来劝,谁也不批评,就说这样都要不得。我们娃不说我坏也不说我好,他也不敢说媳妇不对。我头年来,第二年就分家了,也跟婆婆吵架。”谈到跟婆 婆、大嫂、媳妇吵架,赵二婶说:“吵架都生气,怄一些气, 吵过之后就算了,你骂一些,她骂一些,就不生气了。”

“她用胳膊顶我,我就烧她的衣服”——这似乎不是婆媳矛盾,而是一对冤家在宣泄各自的不满:婆婆没有婆婆的样,媳妇没有媳妇的样。这里婆媳关系已没有多少伦理色彩,没有了尊卑长幼之分。婆婆面对媳妇没有一点尊严和威严,不过是一个极其平常而年龄比对方稍大的妇女。而媳妇在婆婆面前则没有半点的畏缩和恐慌的情绪,仿佛她的对手不是丈夫的母亲,而是自己的情敌。在这场婆媳战争中,没有道德上的高位和低位之分,有的只是力量和分量的对决。

由于缺少道德的支撑,川西平原的婆婆与媳妇不管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争吵中,都是以一种平级的姿态出现在对方 面前。这也就是为什么大队在介入婆媳纠纷时,没有以明显的道德立场站位,去批评媳妇对婆婆的不尊崇和不孝敬,或者批评婆婆的臭架子。由此,婆媳矛盾中的是非曲直也就难得决断,只能说“这样做都要不得”。而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一个孝 道观念十分强烈的中原农村,首先要被猛批的就是媳妇,无论是非,她都要承担事件的道德责任。

02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婆媳关系一旦脱离了道德的考究,婆媳就站在了平等的起跑线上,她们要做的是一对一的还报,即你打我一锤子,我还 你一棒子,这是一个对等的交换法则, 不包含情感和道德的成分,是平常人之间泄“气”的办法。因此,在缺乏道德和情感寄托的前提下,“气”的主要发泄方式之一就是相互“出气”。之所以相互出气能达到消气的效果,是因为两“气”在 质和量方面都是对等的。

而一旦某个“气”被附加了某种道德和情感的成分,其在质上就完全变了,变得沉甸甸,明显的感觉是这一方怄气,气不打一处出,淤积在心中。此时,相互之间的“气”就不对等 了,一方重一方轻,尽管还是“你顶撞我一下,我烧你的衣服”,双方都把气给出了,看来好像很公平,但气重的一方却不会因为烧了衣服就觉得出够了“气”,“气”只出了那么一点点,还有更为厚重的“气”没有出,所以仍然会怄气,气得 不行。

在一些老人自杀率很高的农村地区,老人对子女、媳妇有很高的期待,这种期待是传统氛围赋予老人的:作为父母含辛茹苦把儿子养大成人,为其盖房子、娶媳妇,隐含了对儿子的两个非常重要的期待,即养儿防老和传宗接代,因为在传统的观念里,为回报父母的养育,子辈必得为其养老,尽孝道。而到老时,老人却突然发现整个世道都变了,儿子、媳妇非但不孝敬自己,反而整天骂得自己狗血喷头,“老不死”常萦绕耳边。这样,现实与老人在道德和情感上的强烈期待形成鲜明对比,媳妇骂一句,老人就气得不行,心里怄得慌,往往容易以自杀来解气。

代际关系中道德含量越高,人们就越多地从道德的角度去评判代际关系,去评判老人对子女的养育与子女对老人的孝道,老人对子女的“气”的分量就越重;同样,老人对子女寄予越多、情感寄托越丰富,希望从子女身上获得慰藉,甚至把人生的意义和生命的所有价值都寄托在子辈身上,其对子辈的期待——无论是子辈个人的出息,还是对老人的孝敬,抑或是为老人传宗接代——就会越高越强烈,对子辈的依赖性也越大。于是家庭生活形成以子女(尤其儿子)为中心,而不是以个人或 夫妻为中心的结构。老人对不孝、不争气的子辈的“气”就会 非常沉重,难以释怀。

这就是说,在老人强烈情感和道德寄寓的背后,是个体人生意义和价值的根本性问题,是个体超越了物质生活与动物性的一种至上追求,它构成了个体生活和生命的本体性价值。

在传统社会,农民最为根本的本体性价值是传宗接代,延续生命的意义。如果传宗接代不存在问题,农民就会有更多的追求和更大的事业心,而一旦传宗接代受到外力的阻隔而中断,个体生命的灵魂和精神则无以寄托,精神生活与日常生活都变得虚无缥缈,此时村落里的人生就不再有希望,不再值得期待,未来也不再存在。

以传宗接代、延续香火为基础的农民价值为人们展望的是一个充满期待和憧憬的未来,因为一旦个体生命得以延续不断,未来便是实在的和立体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相比于未来的也即子孙后代的可以想见的幸福生活,当下的生活变得渺小而无足轻重。当农民有了祖宗崇拜—延续血脉—拓展生命的基本信仰,就会适当地放弃和遗忘个体当下的生活,把人生的希望和生活的憧憬完全寄托在子嗣身上,期望子嗣能比自己过得更好,自己的人生由此可以完满地画上句号。并且,在传统社会人们的这些价值观念寄寓的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伦理规范和道德准则对此保障,所谓的伦常礼数皆为规范人们的日常行为和思维以实现传统的价值理念,因此子 辈很少惹父辈生气,而会严格恪守尊卑长幼秩序。

而当这些传统的孝道观念和价值理念遭遇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剧烈变化时,受传统价值理念熏陶的老人会极度不适应,心理落差很大。在这样的地方,老人的自杀率往往比较 高。因为老人面对子辈严重的不孝顺乃至虐待,却无法对自己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进行救济和诉说,会觉得整个人生都是灰暗无光的,生活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在这个时候顿然消失,根本无法再重新振作,这样的老人很可能会走上极端的路子,只有走极端才能够出自己心中的恶气。

我们在河南安阳调查到一个案例:媳妇对公公指手画脚、破口大骂,还拳脚相向。公公气得不行,非除去这个“败类” 不可,便将媳妇给打死,然后自杀。江汉平原的一位老人面对 儿子的不肖则直接“吃挂面”(上吊),一死了之。在这些案 例里,老人的“气”是那样的不平衡:子辈的不孝言行(可能 是随口一句话)所引发的“气”,需要用自己的死来发泄,可见老人“气”的分量之重。

03

这些老人出气的方式很大程度上不是“你顶撞我一下,我就烧你的衣服”,这种儿戏的方式只会降低自己的身份,降低自己“气”的分量,不但出不了气,反而会萎缩自己的道德形象,给人家以“老不像样”、“泼妇”等恶劣的感受。站在道德高位的老人要出气,要达到地方性的常识性正义衡平,出气的方式也要具有道德上的优势,高雅而脱俗,能够出气又不在 道德上输一层,甚至还要增进自己在道义上的崇高形象,以达到打击对方壮大自己的目的。

既要出气,又不能损自己的形象,出气就有两种基本方式:一是在密集的公共生活中谈论子辈的事情,把窝在自己心中的气一股脑儿地撒出来,在公众中丑化媳妇的形象,博取他人的同情和理解,由舆论氛围和村庄制裁去对付不肖子孙。这种行为说是把家丑外扬,其实是传统社会中通过村庄舆论机制来控制村庄道德性越轨者最有效的办法。在公众场合把事情这样一抖出来,“气”就消了。

这种消气的条件是村庄共同体仍有较强的凝聚力,人们能够达成一致的地方性共识,地方性规范和伦理能给予被“气” 者适当的救济,村庄能够形成猛烈的舆论氛围,无论是“当着面”还是“背地里”,人们都不会担心言论风险,道德性越轨者无法逃脱村庄的舆论和制裁,等等。具备这些条件的村庄,老人很少有气得不行的时候,即使有也很快就可以出气,所以 老人的“气”一般不会造成很大的问题。

缺乏这些基础条件的村庄,老人的“气”要出得“优雅”,许多时候难免会走上过于偏激的自绝之路。在传统中国人的观念里,自杀者会获得社会的同情性理解,往往具有道德的优越性,特别当对峙的双方一方是老人,另一方是年轻人时,这种道德上一边倒的情况更为明显,若是年轻人因代际矛盾自杀,人们也只会轻描淡写地说“这是他/她的命”、“命该如此嘛”。

大部分老人的自杀个案显示,老人通过自杀来出气,不是要直接把气撒到子辈身上,而是通过自杀这一具有绝对道德律令的行为向人们表达子辈之“恶”的信息,使子辈处于绝对的道德低位。即使再不在乎村庄舆论和人们表情的人,在这个事情上也会“抬不起头来”。

老人出气的方式越极端,说明其“气”里头包含的道德和情感的部分就越浓厚,也就是说“你顶撞我一下”,“气”不 是“我烧你衣服”就能释放得了的——烧衣服报复而出气的分 量很小,而你用胳膊顶撞我一下所生发的气甚大,根本无法对等。一个处于道德低位的人对一个自认为身在道德高位的人顶撞了一下,这在后者看来是极其恶劣的,为天理所不容。若对方非但不改变行为,还一意孤行、气焰嚣张、不可一世,那么由顶撞一下而引发的“气”在质的方面就会无限膨胀,被无限上纲上线,越淤积“气”就越大,就越难以找到泄气的渠道——任何渠道所泄的“气”都无法与所生的“气”画等号。气越大,泄气的渠道就越窄,留给生气者的选择空间就越小,最后只剩下“自杀”救济这一个渠道。

所以,对于那些道德性、情感性和价值性很强的“气”,如果在其刚生气、怄气,其“气”还没有经过更强烈的道德酝酿之前就有一个很好的泄气渠道,那么许多老年人为这样的“气”而自杀的情况就可以很大程度地被避免。

荆门等地老人的自杀情况曾十分普遍,但在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之后,老年人有了活动的场所,在一起聊天喝茶、打麻将、玩牌,说出自己以前无法言诉的话语,发泄心中的不满,得到其他人的同情和理解,心情就放开了,对子辈不孝顺的“气”也慢慢消了。

老人们说,自从有了老年人协会,老人自杀的情况都少了。老年人协会成了农村老人生气后的一个泄气场所。

本文摘选自《陌生的熟人》

点击图书即可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