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非常魔幻的新闻,父亲开车时不小心把自己2岁儿子撞死,三者险赔了111万。

说实话,看到这个新闻时我心情非常复杂,

父亲撞死了儿子,母亲原谅了父亲,最后拿到了100多万的理赔。是过失方,不仅没承担责任,反而还拿到理赔?很多网友都在怀疑,到底真的是意外还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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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法院的判决都是依据证据和法律的,我们先抛开个人情感来分析这个事。

孩子是父母的结晶,没有一个父母会用孩子的生命换钱的,但是也有狠心的父母为了保险金伤害自己的孩子,我这里就不放图了。

而银保监为了保护未成年,对孩子的身故保额做了限制; 10岁以下,身故保额不能超过20万;10-18岁,保额不超过50万。而在最近的新闻里,孩子才两岁,为什么父亲能拿到100多万?因为我们前面说的限额是针对人身险,不适用于车险这种财产险,二者的保险标的不同。

孩子父亲买了100万的三责险和交强险,出事后,虽然他是过失方,但同时他也是受害者的父亲,属于第三者;再加上孩子母亲的谅解,拿到理赔是合法的。

这样的话,可能会有个漏洞,如果车险不受20万的限制,会不会有道德风险?

其实在2014年之前,大多数三者险都会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进行免责,目的就是为了防范那些故意行为。但是2014年之后,考虑到任何故意犯罪行为都是不赔的,三责险的那条免责条款就被删除了。虽然孩子父亲拿到了赔偿,但代价却是孩子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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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半生这位父亲可能会一直活在愧疚和内疚中,这也再次警示我们:一定要谨慎驾驶。

很多人担心这件事会被效仿,但同样我相信人性本善,更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