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市交通执法支队联合武鸣区公安交警等部门在南武大道伏林段(武鸣区)开展交通执法,查扣非法营运47罐石油液化气钢瓶,及时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联合执法小组在南武大道伏林段展开交通执法,发现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车上载满石油液化气钢瓶。经查明,此车无《道路运输证》,车上装载了21罐满装的石油液化气钢瓶,驾驶员将车上的石油液化气钢瓶从南宁市安吉永宁村运至武鸣区甘圩镇甘圩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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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执法人员又发现一辆小货车涉嫌运输石油液化气钢瓶。该车司机为躲避处罚,快速驾驶逃逸,联合小组执法人员立即驾车追逃将其拦下。经检查,此小货车也不具有《道路运输证》,车上非法运输22罐空装石油液化气钢瓶、4罐满装石油液化气钢瓶。

该2辆车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已由有关执法部门处理,车上的石油液化气钢瓶转交石油燃气公司管理部门处理。

该三轮车、小货车均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条件,且无《道路运输证》,存在严重的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危及路上行人及行车安全。下一步,市交通执法支队将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南宁交通执法 作者:黎勤轩 编辑:何 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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