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12日新疆(含兵团)最新疫情通报

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最新通报,10月12日0时至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10月12日24时,新疆(含兵团)现有确诊病例1例,为伊犁州霍尔果斯市病例;无症状感染者4例,其中,伊犁州霍尔果斯市2例,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62团2例。

2、新疆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10月12日

记者从自治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获悉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

我区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根据全程接种与加强免疫

间隔6个月的时间要求

我区将在2021年10月至12月

依次对已经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

或一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

接种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

进行加强免疫

据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介绍,加强免疫是指在完成基础免疫后,经过一定的时间,体内的保护性抗体会逐渐减弱或消失,为使机体继续维持必要的免疫力,需要根据不同疫苗的免疫特性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疫苗的再次接种研究结果显示,通过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没有严重的不良反应发生,加强免疫之后,不仅抗体水平增加,抗体谱也更广了。

3、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

师市广大居民朋友们:

近日,霍尔果斯市已报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2例无症状感染者,62团已报告2例无症状感染者。为全力抗击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早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做好全员居家休息。辖区所有居民要全员居家休息,营业场所全部暂停营业,居民物资需求由所在辖区实行集中配送。街面除防疫工作人员和物资配送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外出。居民擅自外出不听劝阻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生活、工作中遇到与疫情有关的问题和困难可拨打各团场疫情防控指挥部热线电话。

二、加强个人防护。请广大居民牢记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安心居家休息,非特殊情况不得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积极配合落实测量体温、核酸检测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所在社区、连队和本人所在工作单位。

三、加强隔离管理。居家隔离人员和集中隔离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防疫部门,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对不服从、不配合或者拒绝执行隔离防疫措施(例如:不戴口罩、不接受体温测量、不配合核酸检测、擅自出门)及其他妨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依纪予以严惩。

四、加强多病同防。天气渐凉,进入流感及其他秋冬季传染病高发期,广大居民要及时增减衣物,定时开窗通风,做好室内清洁消毒,合理饮食,劳逸结合,切实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另外,66团—79团、师市直属社区广大居民,要加强返程管理。9月19日以来霍尔果斯市、62团来(返)辖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辖区的社区、连队和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相应防控措施。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8日

师市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热线电话

1.第四师可克达拉市

0999-8186107

0999-8186577

0999-8186578

2.兵团分区 0999-3178110

3.61团 0999-3158316

4.62团 0999-3176828

5.63团 0999-3272017

6.64团 0999-3246087

7.66团 0999-3114581

8.67团 0999-3931461

9.68团 0999-3850405

10.69团 0999-3860032

11.70团 0999-4265019

12.71团 0999-5300911

13.72团 0999-5263080

14.73团 0999-5811358

15.74团 0999-6263711

16.75团 0999-6230473

17.76团 0999-6296824

18.77团 0999-6260015

19.78团 0999-6858492

20.79团 0999-4870550

21.军垦路社区 0999-8182591

22.花城社区 0999-8156281

23.铁厂沟社区 0999-8150020

24.霍城社区 0999-3032820

25.可克达拉市福安社区 0999-8188733

26.可克达拉市城区 0999-818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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