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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从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出发,向国民党提出了“和平、民主、团结”的三大口号。1945年8月28日,毛泽东偕周恩来、王若飞从延安飞抵重庆,与国民党政府代表进行和平谈判,于10月10日与国民党政府代表签署了《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

为了实现国内的和平,中国共产党在不损害人民基本利益的前提下作出了让步,同意让出八个解放区,并将八个解放区的抗日部队逐步撤退到陇海铁路以北及苏北、皖北解放区,广东解放区是中共让出的江南八个解放区中最大的一个。为履行协定,东江纵队主力奉命于1946年6月北撤。

然而国民党并不打算就此善罢甘休,他们一方面拒绝承认广东境内有中国共产党的武装部队存在,认为东江纵队是“盗匪流寇”,另一方面紧急调集兵力,进入广东,企图在虚与委蛇的谈判过程中消灭东江纵队,解决中国共产党在广东境内的有生力量。

经过一个月的艰苦行军,到了6月下旬,各路人民武装遵照协议,克服了重重障碍,东江纵队江南、江北和粤北的部队先后如期安全到达大鹏湾葵涌沙鱼涌。为了统一领导,集结部队临时成立了军政委员会,曾生为书记。

1946年30日凌晨,军舰启航。2583名东纵北撤人员告别了家乡,为了和平民主事业,踏上了新的征程。经过5个昼夜的航行,北撤人员于7月5日凌晨到达山东烟台解放区,成功实现军事大转移。

东江纵队北撤是广东人民武装斗争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对中共中央“向北发展,向南防御”战略的有力支持。从谈判到集结,再到登船北上,东江纵队在北撤中经历了重重困难,终于顺利北撤烟台。到达烟台后之后,经过休整锻炼,中共中央指示华东局在北撤部队基础上成立了两广纵队,为解放华南、解放全中国作出了突出贡献。

综合自广东党史、深圳党史、部分摘自《东江纵队北撤山东》

海报:陈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