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的退休人员,拿着比在职职工还高的待遇,这合理吗?有些人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其实退休金待遇的高低和我们在职期间的工资二者之间没有一个很直接的关系,但是他可能有一定的间接关系,但是他仅仅只对于你个人而言,你如果说自己的工资觉得比较低,但是看到自己的同事退休以后养老金又比较高,其实这是没有任何对比的意义和价值的,毕竟你的工资基数可能和他的工资基数是完全不一致的,或者说岗位不同导致自己的工资也是有所不同的。

虽然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概念,就是退休以后的养老金,会明显偏低于在职期间的工资收入,比如说从企业单位退休养老金的替代率只有40%~60%,那么很明显退休金不应当高于工资收入,甚至企业单位退休要完全偏,低于在职工资至少一半左右。但为什么有的人他可能养老金的待遇偏偏会高于工资性的收入呢,其实这里面主要是包括了其他的一些退休待遇的收入,它是一个综合的收入,并不是单纯的社保养老金的收入。

因为像有一些工作单位,他除了给员工正常缴纳五险一金之外,还缴纳了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就相当于是拥有了一份补充养老金的待遇,我们在拥有这样的一份补充养老金待遇之后,就可以额外获得一部分的实际收入了。这样的话他的退休以后的综合收入相对会比较高,有的人职业年金甚至能够达到接近于1000元的水平,那么再加上他,社保养老金可能是三四千块钱,所以说明显偏高于自己在职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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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些人群会主动去购买一些商业型的养老保险,因为购买商业性的养老保险可以让自己额外增加一部分的退休收入,那么也有助于提高,自己今后的退休综合收入水平,所以说高于在职期间的工资这是很正常的,但基本上单纯的社保养老金都会明显偏低于我们工资性的收入。无论你是企业单位退休还是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的替代率,大约只有百分之最高不超过90,所以说明显偏低于在职的工资是没有问题的。

当然通过这个问题,我们自身可能也能够得到一定的启发。就是说你将来想要让自己获得一个更高养老金的收入,除了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外,还应当去主动地参加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同时还应当给自己购买一份商业性的补充养老保险,这三者相加也都被称之为是,第1支柱养老保险和第2支柱养老保险,还有第3支柱养老保险,三者相加,将来一定可以获得更高的退休的综合收入,这对于自己将来的退休养老生活,能够奠定一个非常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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