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官网10月12日消息,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王立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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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科简历

王立科,男,1964年12月生,满族,山东蓬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

1980.12辽宁省北镇县建设局房管所房管员

1981.07辽宁省北镇县自来水公司政工员

1982.10辽宁省北镇县广宁派出所民警

1987.01辽宁省北镇县广宁派出所副所长

1987.12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交警队科员、副教导员、教导员(其间:1990.08-1992.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86.09-1988.07辽宁省锦州市委党校党务与行政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3.09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副局长(1994.08明确为正科级)

1998.08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政委、党组副书记(副处级)

1999.12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2.06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2003.06明确为正处级)

2004.06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6.12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7.08辽宁省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06.08-2008.0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8.09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

2009.08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9.12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0.04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2.11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3.03江苏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3.12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5.11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7.07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2017.09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三届江苏省委委员、常委,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简历摘自人民网,截至2017年9月)

据北京日报报道,9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开除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的党籍、公职,通报措辞非常严厉,指出其“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引起广泛关注。

22日晚,金盾影视中心主任、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总监制李学政发文,披露王立科曾想让该剧停播。

李学政表示,自己经有关部门的首肯,把王立科当年强行干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播出的问题提出来。比如,王立科下令删除所有支持剧组工作的江苏政法部门的“鸣谢”单位,并粗暴指责有关部门对剧组拍摄工作的支持行为,还向有关部门领导强烈反映这部电视剧的“危害性”,要争取“停播”等等。但他的行为受到了正义正直领导的不满和批评。

《人民的名义》海报

《人民的名义》讲述了当代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查办贪腐案件的故事,于2017年3月首播,创下收视热潮,成为现象级作品。该剧的主要拍摄地为江苏省会南京,而王立科时任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学政表示,对比王立科的问题事实,可见《人民的名义》有多合适和恰当。恰恰是真正的腐败分子才打着“这样的剧情会影响政法队伍形象,甚至影响党的形象”的理由来反对、来抵制该剧,从而来掩盖他们内心的恐惧,妄图抵制我们党坚定不移的反腐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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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政文章截图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最高检官网、人民网、北京日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