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已恢复自由之身,但想想当时两年的刑期竟然是为了菜市场买菜,真是太不值得了。

三年前的一天,那时候我刚刚结婚,还没过婚姻的新鲜感,所以跟婆婆关系很好,婆婆也对我像亲女儿一样。我们每天都去菜市场一起买菜,有时候还胳膊挎着胳膊一起并肩走,很多人看了都问我们是不是亲母女。

那天我们又照常去买菜。我想吃炖鲤鱼,我婆婆二话不说就拉着我去买鲤鱼。买鱼的时候,我婆婆挑了这条又看那条,她说一定要给我挑一条好的,这时候卖家就不高兴了,说了我婆婆一句,意思是说不能这样挑来挑去,不然鱼都不欢实了。我婆婆不乐意了,两个人吵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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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我婆婆跟人吵起来,当然也帮着我婆婆跟鱼贩吵起来,鱼贩一看吵不过我们,就顺手从地上拿起一条死鱼,栽赃给我婆婆,说是我婆婆挑来挑去给弄死的。这一下让我们气的,我婆婆气得差点背过气去。这时候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都开始对我娘俩指指点点,看样子都相信了鱼贩的谎话。

我当时真想扑上去杀了那个狡猾的鱼贩,于是捡起杀鱼的刀子,一下扔到鱼贩头上,顿时鱼贩鲜血直流,晕了过去。我整个人吓呆了,我婆婆也吓呆了,周围看热闹的人赶紧报警。

就这样我就被警察带走了。我一直是个老实人,长这么大从没有跟警察打过交道,真的是吓坏了,后来,鱼贩的老婆添油加醋的,结果我就被判了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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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我在服刑期间真的是好好反思了自己。行事真的不能太冲动。冲动是魔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