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是当事人提起诉讼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

但是你晓得不。

这笔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最后败诉方承担。

所以,胜诉了,钱就应该由败诉方交,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退还诉讼费!

看完这篇文章,get诉讼费退还全流程,自己的钱可得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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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窗口递交退费申请材料

材料包括:

1、《诉讼费用退还申请表》;

2、裁判文书复印件两份(核对原件);

3、原缴费凭据复印件或非税系统缴费记录;

4、当事人是个人,要提交身份证、收款银行卡复印件;

5、当事人是单位,要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一式多联款正式收据;

6、如委托代理人办理诉讼费用退还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单位委托的,还应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下情况,还需要收款人的书面指定:

1、申请退费一方有多个当事人,且裁判文书中未明确其中各当事人承担诉讼费用数额。

应由全部当事人共同书面指定其中一位当事人作为收款人,同时提交全部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需指定裁判文书中未涉案的当事人收款的,需出具公证处认证的授权代为收款的文书。

二、材料审查

1、材料有误,一次性告知修正、补齐;

2、材料无误,领取申请办理退费的凭证。

材料重点审查:

1、是否自愿承担诉讼费;

2、是否同意由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诉讼费用;

3、是否不同意自愿承担且不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诉讼费用。

三、退费方式确认与处置

1、自愿承担预交诉讼费的,法院不退还,不得列入案件强制执行标的;

2、已预交,同意由败诉方向其直接支付诉讼费用的,法院不退还,列入案件强制执行的标的;

3、已预交,不同意自愿承担且不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诉讼费用的,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在10个工作日内,为当事人办事退费。

四、完成退费

10个工作日内,法院为当事人办事退费。

同时,也要注意以下当事人退费的不同情形:

1、法院在省院系统核实败诉方是否已按要求交纳诉讼费;

(已经交纳的,由法院打印保留非税票据;未交纳的,转入诉讼费强制执行程序)

2、诉讼费是否已被纳入强制执行主债权案件的标的;

(已纳入的,经在执行案件管理系统核实,法院不再办理退费)

3、同意在申请强制执行债权后再办理退费事宜的,完成强制执行立案后,办理退费;

4、败诉方已经履行完毕判决书的内容不需申请强制执行主债权的,由胜诉方书面告知,直接办理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