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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冬季来临,气温越来越低,天气越来越凉,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学林嘉苑小区业主的业主越来越着急了,他们担心今年小区不能供暖,不知道怎么度过这个寒冷的冬季!

业主要求供暖——

民生无小事,件件是大事,冬季供暖是一件拖不得的民生事!笔者来到学林嘉苑小区调查,为什么业主们担心今年不能供暖的问题。业主们得知笔者了解小区供暖问题,迅速的聚拢起来。

他们说,自去年4月份陆续开始交房,到现在整个小区1400多套房屋,800多套房屋已经交房入住,超过了供热入住率达到50%的标准。问道不能供暖的原因,业主们说:“热力公司认为开发商还欠并网的费用,开发商认为按照合同已经缴清了约定的费用。双方有争议导致供暖迟迟不能并网。”业主们还认为,无论是开发商的原因还是热力公司的原因,不能供暖损害的都是业主利益。如果因为双方的争议让业主来背锅是不道德的行为,应该受到良心的谴责!

理应并网供暖——

在知情业主的联系下,学林嘉苑小区的开发商菏泽碧海置业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和法务律师与笔者在小区物业办公室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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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合同主要条款摘要

开发商提供了他们与菏泽永恒热力有限公司在2018年10月15日签订的《供热管网及专项配套设施建设合同》(采暖),他们认为,已经按照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的约定缴清了约定的供热专项配套费,达到了合同约定“实际用热面积与申报面积相符,供热红线内专项配套费交清”的并网及供热条件。在此基础上,2021年9月2日,公司已经向菏泽永恒热力有限公司递交了《学林嘉苑小区供暖申请》。但此时,热力公司以还欠费用为由拒绝履行供暖合同并网及供热的约定。

开发商说,热力公司不并网供热的内在原因应该是红线外建设费没有到位。按照合同约定,乙方(开发商)负责协助甲方(热力公司)红线外建设费的拨付工作,小区管网建设完成后红线外建设费如没有拨付到位,甲方有权不予供暖。开发商认为,根据合同约定红线外建设费的拨付应以甲方为主,乙方仅有协助义务。热力公司据此行使不予供暖的权利侵犯了开发商特别是业主的权益,相关职能部门应该责令其改正。

开发商为了印证红线外建设费不属于其缴纳的义务,还提供了其土地招拍挂的合同以及相关政府文件,证实该部分费用包含在了土地出让金数额里面,当时已经交给了财政部门。热力公司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红线外建设费,开发商可以在其申请过程中予以协助。

供暖不是小事——

笔者找到菏泽市负有供暖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将学林嘉苑小区业主供暖的诉求以及开发商与热力公司签订的供暖合同、供暖申请等材料交给该局办公室,并指出不能并网及供热可能系“红线外建设费不到位”这一核心原因所致,作为供暖的监管部门应该主动介入、积极协调和督促,力争并网供热,确保业主过一个“暖冬”。涉及热力公司和开发商的争议积极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可以诉至法院,特别是热力公司已经收取小区供热专项配套费的情况下,不能让业主成为他们争议的背锅侠!

该局办公室表示,监管供暖处室的领导因公出差,回来后告知学林嘉苑小区的并网供暖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处理。其进一步表示,每到供暖季涉及供暖的问题就多起来。老百姓(业主)的供暖不是小事,一定会积极促进解决。

先供暖行不行——

另据了解,面临热力公司拒绝为学林嘉苑小区并网供暖的问题,开发商不等不靠,已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热力公司履行供暖合同。下一步将根据法院的受理情况,考虑及时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尽最大努力争取在供暖季到来之前实现小区供暖,保障近千户入住居民的利益。

公司负责人表示,双方的争议最后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但希望热力公司不要因为双方争议影响了小区今年的正常供暖。小区业主们听到开发商起诉热力公司履行供暖合同后,纷纷表示,作为与该案有利害关系的人一定会向法院表达他们迫切要求供暖的意愿。

热力公司能否先并网供暖再解决“红线外建设费”的争议?学林嘉苑小区何时能够并网供暖?业主们在冬季来临时能不能不挨冻?这是三个摆在菏泽多个部门亟待解决、应该解决、不得不解决的问题,我们呼吁这些部门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优先解决群众供暖的民生问题!(本网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