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派驻县公安局检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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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下午,明溪县人民检察院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正式揭牌。明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世棋,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傅永强共同为派驻检察室揭牌,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相关人员参加了揭牌仪式。

为何设立派驻县公安局检察室?

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的设立,是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有利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进一步加强公检机关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为应对和解决刑事执法办案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开辟了新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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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派驻检察室的相关工作,明溪县人民检察院与明溪县公安机会签了《关于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的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派驻检察室设立目的、工作职责、监督目的等内容。

办法明确

一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政法领域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把成立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作为推进政法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密切协作配合,确保派驻检察室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为县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保驾护航;

三要始终牢记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为推动平安明溪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今后,明溪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设立派驻检察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配合和监督制约,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为法治明溪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编 辑 │黄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