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城区七都街道鹿岛甲地的业主曹先生向《温州零距离》反映,他刚开始与装修公司签订了全包装修合同,后来由于想自己住就跟装修公司约定家用电器自己来买。可是曹先生与装修公司在装修细节方面产生了很大的分歧,目前家中装修基本上完工了,可是收尾工作迟迟没有进行,这让曹先生非常苦恼。

曹先生的新房位于七都街道鹿岛甲地26幢1单元三楼,面积117平方米。去年11月份,曹先生经朋友介绍,找到了位于瓯海区梧田街道的温州创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全包装修合同,合同总价为35万元。

曹先生本来打算将新房装修后出租,可是后来与爱人商量后决定装修后自住,因此曹先生通过微信告知了装修公司,说是家用电器这一块由自己来买,曹先生说,对于这一点装修公司没有提出异议。由于装修公司订购的大理石地砖迟迟没有到货,影响了施工进度,他在沟通后也自行购买。

到了后来,护墙板、柜面的颜色曹先生也不满意。虽然木作的颜色经过了曹先生的确认,但是实际效果与设计图存在较大的差异,曹先生认为设计师不上心,没有帮他把好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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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先生:像我们木作的颜色是非常的(老气),完全跟我们当时的要求不一样,他们也不理不顾了。当时是晚上七八点钟的样子,设计师带着木作的厂家到我们这里来,也没有灯了,他就拿了一块木皮给我看。我说我们俩也不懂,设计师我既然请了你,你帮我来参考一下,是不是跟我们效果图那个颜色一样的?我们也不懂,他说是的,我们认为就是了,也就签了字。

曹先生说,酒柜灯带原来是写在装修合同里,由装修公司负责购买,但是实际安装时装修公司又让曹先生去买,对于装修的细节双方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大,以致于后来收尾工作还没做,整个工程就陷入停工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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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先生:工程首先是质量问题,墙面完全没有涂平,墙布贴上去就是凹凸不平的。另外有很多东西还没有完工,比如阳台那块,你刚刚去看了,铝合金这一块他们都是承诺的,我们钱也给过了,他现在就是说不做了。他也没有完全明确说不做了,就是拖着,另外就是酒柜以前的灯带都是包含的,现在的意思就是灯带也让我们自己买,他们是不负责的。

据曹先生介绍,现在家里还有空调出风口没完工、阳台铝合金架子还没搭,建筑垃圾也都还没有清运,本来约定4月底完工的装修工程,到现在还没有彻底结束,自己的入住时间也是一拖再拖。

曹先生:当初我们最初沟通的时候,他是认为我们没有做好,我们从原来的全包改成半包,他的意思是他没赚钱了。他现在跟我说也是说没有赚钱,我说你既然没赚钱了,你把清单列出来给我看一下,他一直不列。像门口这一块垃圾,我们是包括搬运费,包括垃圾袋的费用,我们付了5000块钱,他跟我说没赚钱,500块钱垃圾袋可以买一堆了,可以堆成山了,他现在跟我说没有垃圾袋,搬运公司也不搬,门口垃圾成堆堆在这里。

据曹先生介绍,原本约定的35万元包含了家用电器,后来电器和地砖都是自己买,剩余的装修款他都按时给了装修公司,至今总共已经付款21.8万余元,已经将包含质保金在内的全部工程款付清。

曹先生说,由于跟装修公司一再沟通也没能复工,他就向工商部门和司法所申请调解,可是由于装修公司一直没有提供施工清单,调解没有成功,无奈之下他向温州零距离寻求帮助。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温州创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哲。据陈哲介绍,当时曹先生先是签订了全包合同,但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根据施工进度付款。同时,在更改施工项目时,单方面通知该公司说哪些材料已经购买,考虑到业主的需求该公司予以默认。

温州创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哲:我们也没说书面去答应他,你既然已经去买掉了,我也不好意思再(计较)。 打个比方明天我就安排瓷砖美缝,明天就进场施工的,他今天下午通知我说我自己买了,你们不用进了,就是一句话的事。这个对我导致很严重的后果,东西也买了人也安排了,你一句话,东西现在还放在那里。虽然说这个东西我们装修公司能把这个用掉,但是你事情也不能这样做。

此外,对于木作颜色的问题,陈哲认为当时设计师和木作厂都经过了曹先生夫妻两人的确认,而且有木作厂的拍照留存,安装完成后曹先生夫妻俩对效果不满意,希望更改颜色,这让他们也很为难。

温州创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哲:当时你自己选的东西,你怎么可能叫别人给你重做呢?除非是造型这些我们给你做错了,那我们给你重做,我们来承担这个责任。很多东西都是你自己要求,自己去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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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曹先生说的施工清单的问题,陈哲表示该公司都已经将工程项目预算通过微信发送给曹先生夫妇,也经过他们的认可。工商部门和司法部门介入调解时,曾提出要么工程停止,按照施工量进行结算,多退少补,或者继续施工,待工程完工后再进行结算。陈哲表示这两个方案他们都可以接受。对此,曹先生表示希望装修公司尽快完工,再列出施工清单进行结算。

来源:温州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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