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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提问:女 ,33岁,职业是设计师。

我对生孩子有本能的排斥,跟男朋友相处会经常冷暴力对方,自己的生活尚且混沌不堪,所以会经常逃避式的希望以后自己一个人生活就好了,而男朋友是很积极的性格,向往一家三口的温馨生活。

在恋爱的6、7年间我们讨论过数次生娃的问题,谁也不愿意妥协,所以我俩的结局大概率会分手,但不舍得这么多年的感情。他疑惑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排斥态度,竟然想不出一个生孩子值得开心的点。

我咨询了有娃的同事,他们的确给出了一两个我认同的点,我于是开始设想如果我生娃会怎样,会面临什么问题?我在想为了维系这一段感情,违反了自己本能的意愿会不会不甘心?

我的牺牲或许太大了,甚至想要不然就算了,各自去找各自的幸福,不要再耽误彼此更多的时间了。

去年我们双方各自出资相同比例的首付,贷款买了房,房本写的他的名字,我觉得自己很糊涂,为什么在这种人生大事还没有统一结论的时候就去买房了呢,人生这道题不会做了。

将军答:

无论你和男友结局如何,都是后话,现在最关键的还是在房产问题上做好安顿和保障,这是你应得的。

既然你们共同出资购房,那一定要在房产证上添加你的名字,并且保留好你的出资证据。

如果因为主次借贷人的关系,无法添加你的名字,那尽快咨询律师,补充一份合法的协议,证明你和男友共同拥有产权。

这是你的正当权利,沟通的时候一定只谈房产,不提感情和生育问题。

千万不要再犯糊涂把这几件事混在一起考虑,更别拖到感情有了确定走向的时候再处理房产问题,感情是会变的,它保证不了你的权益。

至于生育问题,前面我在评论里回复过这样一句话“拖延也有拖延的心理意义”,它就在说明,至少目前,生孩子这件事不是你真正想要的。

生育这件事,需要理性决策,但它绝对不是一件完全理性的事情,它依然需要情感的支撑、心理需求的满足甚至是一点冲动。

你问过有娃的同事,他们一定会给你很多合理的答案,能说服你、让你认同,但他们渴望拥有孩子的愿望,如果你感知不到、你无法共情,那再多理性也不会让你产生生育的决定。

我记得曾经问过一个学姐,她是怎么决定生孩子的,她说她有了很强烈的“繁殖感”。

这是一个心理学名词,是埃里克森提出的人在25-50岁这个发展阶段,想要组建家庭想要生孩子,来克制人生的“停滞感”。

能产生“繁殖感”的岁月如此漫长,有25年呢,有人感受到的早一点,有人感受到的晚一点,因人而异。

并且,“繁殖感”也不是仅体现在生儿育女这个维度上,它可以超越人的生理诉求,指向精神诉求,创业、搞好事业、完成一件作品、产出某种结果,都是“繁殖感”的体现。

所以,如果你现在还没有体会到“繁殖感”,我建议还是不要用“绝对理性”去说服自己,你想不想要,就是最重要的决策参照。

至于跟男友的关系,恕我直言,你们似乎都在等一个不得不做出选择的关键节点。就像一间危房,都知道会有一天倒塌,但现在风和日丽,危房所受到的侵蚀还不够强烈,那处置危房就不是一个棘手的问题,还能住,就且先住着。

理性上讲,当然是应该尽快推倒重建,不要提心吊胆过日子,不让它带来更严重的损失,可是人就是这样,危房住久了也有感情,不塌房就不死心。

你们在一起6、7年,数次谈到未来的愿景,双方都明确彼此诉求不一致,却仍然舍不得分手,可见你们两个都不是能果断快刀斩乱麻的人,或者说即便能痛下决心分手,怕是也会不甘心、放不下。

既然如此,那就等那个“塌房”的关键节点出现吧。每个人每段关系都有它该经历的心路历程,不走完全程,是无法让自己甘心的。

但还是要再次提醒尽快处理房产问题,就算感情最终会塌房,你还有自己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