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新京报 从被告人家属处获悉,南昌杀妻抛尸案10月8日二审开庭。2020年10月,南昌男子王某龙,因琐事产生口角将妻子杀害抛尸。该案中,被害人是离异家庭独女,被告人王某龙是离异家庭独子。母亲王女士称,是自己要求儿子上诉,(希望二审法院酌情考虑特殊成长环境这一导致悲剧的因素。)

“希望酌情考虑特殊成长环境这一导致悲剧的因素”,这很时代特色!

为什么是这种理由?

因为我们太多媒体和个人喜欢对引起公众关注的杀人案的案犯做各种心理分析来搏人眼球,显示自己客观,有深度!所以这样的理由很可能引起他们无处安放的滥同情。一通带节奏,能让人仿佛看见了一个充斥着悲情的人生,然后忘了这就是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这是隐形的吃人血馒头的行为!希望普通人不要被带偏了!

说句不吉利的:一个普通人,杀人犯和被害人这两种,你成为后者的可能性更大。那么你为什么不同情倒血霉的受害人?而是去同情双手沾满鲜血的杀人犯?难道他曾经的不幸是你造成的?明明无辜的人死了是他造成的!

很多人生命中都有不如意的时候,“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居七八”。这不是杀人的理由,更不应该是用来理解杀人犯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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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不能因为死者已经不会说话了,就自觉带入活人的角度,给他开脱,为他博同情!你究竟为什么要给活人说话?就因为他和你一样还能呼吸?这不是对死者最大的不公平吗?你的公道呢?不要觉得生命都是值得珍惜的,穷凶极恶的杀人犯活着就是对法理和公平最大的伤害。

悲剧的发生仅仅是因为小口角。 2020年10月13日晚上,江西南昌的易某和丈夫王某因为琐事发生了争吵,后易某想要出门避开争吵,但被王某堵在了卫生间里。怒火攻心的王某用左手掐住易某的脖子,逼迫对方不断向后退直到不能再退。易某想反抗,王某就伸出两只手一起掐住易某的脖子,最后易某不幸窒息死亡。

案发后丝毫不知悔改,还大吃大喝。 杀死易某后,王某龙害怕被人发现,便买来行李箱,将妻子的尸体塞进箱子后抛尸赣江。还以妻子的口吻跟单位请假,和其母亲张女士聊天企图瞒天过海,另外在案发过后王某还和朋友们在外面大吃大喝,逍遥娱乐。2020年10月16日下午,在抛尸附近水域养鸭子的陶某发现一具装有易某的行李箱漂浮在江面上,随即报警。

犯罪者为王某,其母亲结过三次婚,王某很长一段时间是由其外婆扶养的。我想这大概就是其母亲说的特殊成长环境吧!

更具体的了解一下该事件,你会对王某及其母有更清晰的看法。

1、王某外婆过世后,曾在受害者家懒居多年。女方家里一直视其为亲儿子。

2、王某谎称自己是因为一时冲动,过失杀人。可就在案发后,他毫无悔意,大肆挥霍从女方父母那里骗来的钱,与朋友胡吃海喝,还和网友开了房!

3、王某母亲为了替儿子开脱罪责,意图说明儿子有精神病。索性被鉴定机构证实,王某没有任何精神问题。

4、王某母亲曾跟受害者父母沟通,谎称是因为房产问题,女方让王某滚才导致了王某过失杀人,实际上王某自己交代是女方要离家出走,他为了留住女方才杀的人。

5、王某及其母亲(自始至终未见王某父亲出面),毫无悔意,案发后一直处心积虑的想要开脱罪责。

你可以看到,自始至终都有王某母亲的身影。有母亲若此,儿子做出这种惨无人道的恶事也就不奇怪了!

两个离异单亲家庭成长的独生子女结合成为一个新家庭,按照原生家庭影响个人成长的理论属于特殊案例,不过这种心理学的现象却无法成为司法考量的特殊情况,因为从法律保护生命权最高法益看,心理学特殊情况非法定精神问题不会影响犯罪者主观恶意和正常行为判断能力。

不过,从新闻视频里听到犯罪嫌疑人王某龙母亲说的话不禁让人动容,可怜天下父母心,母爱是世界上最包容的无私的爱。母亲以死相逼儿子答应上诉,王某龙内心深处应该是已经认罪悔罪了,他为自己激情杀妻和抛尸感到悔恨。

本案的起因竟然是夫妻间的口角矛盾,为什么夫妻之间可以为一件微不足道的拌嘴而动杀机呢?他们结婚的理由难道仅仅是用激情诱惑产生的冲动行为吗?这种行为在年轻夫妻中存在多少比例呢?疫情中无法太多流动,家庭夫妻相处机会增加,那么矛盾自然而然也会增加不少,该如何调节家庭矛盾避免互相伤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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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理解作为一个母亲想保儿子命的心情,相信做父母的都会这样做。

但是有一点,做父母的教育不好自己的子女,娇生惯养,听之任之,那法律就会帮你管教子女,警察,法院,看守所,监狱就是国家帮你们教育子女的职能部门和场所。

而我们国家没有废除死刑,也没有终身监禁这一说,所以犯罪情节和手段特别残忍的人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杀人偿命 欠债还钱是任何人都懂的道理。

特殊生长环境什么的与杀人抛尸无关,与刑法及刑诉法无关,法律考量的是社会和大众的承受度与满意度,至于个人不能承受也要承受,这就是代价,即使是人的生命权也一样会被剥夺。

无论你的心理活动为何,都无法改变你犯下的罪行的性质,这就是法律的逻辑。杀人抛尸,是显而易见的罪恶行径。相比之下,“成长环境对于人的影响”这一因素过于主观,且不可测量,用来丰富犯罪分子的社会形象还行,想要影响法律判决就显得过于自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