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据媒体报道,近期,税务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有两名主要从事电商和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涉嫌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

2021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统筹协调浙江、广西等地税务部门,依法对这两名主播及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检查。检查发现,两名主播均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涉税金额较大。

目前,案件正在检查之中,对于查实的偷逃税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

实际上,这一“双随机、一抽查”的举措,在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通知》(下称《通知》)中早有体现。

这份《通知》在直播行业关系到主播真金白银的收入情况,强调了对文娱行业内各主体要严格税收管理,除了明星艺人,还着重点出了网络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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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为: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

要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近期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

要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

要着力加强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经纪公司和经纪人及相关制作方的税收管理,督促其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提供相关信息并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实施税收管理工作。

此次《通知》,税务总局释放出的信号强烈,对文娱行业的收入监管愈加严格。有税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部署对行业规范化是有好处的,也是一次整理洗牌。一些一直在正轨上的公司、主播会越来越受到认可,可见度、曝光量会一路向好;一些一直有暗箱操作的行业主体,会受到制约和打压,必须要调整结构、规范管理才能合乎国家要求,以求继续发展。

直播是作为新兴行业逐渐融入大众生活,在税收这方面之前没受到重视,而现在一场直播的观看人数众多、交易量和粉丝量巨大,社会影响力提升,其税收管理成为重要话题。

【1】 主播——收入水准高、收入不设上限

九派新闻查阅资料发现,电商直播兴起于2013年在微博出现的的带货达人们,她们进行话题营销,树立时尚达人人社,带动粉丝在个人淘宝店下单,实现电商平台和社交平台的首次跨界带货。

随着智能手机、4G网络在中国的全面普及,2016年直播行业进入“井喷式”发展阶段,涌现出300多家直播平台,成为互联网领域现象级风口。2016年3月,蘑菇街率先上线直播功能,揭开了电商+直播大幕。同年5月,淘宝直播、京东直播正式上线。

2020年7月6日,人社部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向社会发布了包括 “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互联网营销师”等在内的9个新职业。除了发布新增职业外,此次还发布了一些职业发展出的新工种,如互联网营销师职业下增设“直播销售员”。

主播作为一个新工种,收入水准高,而且收入不设上限。这个群体在享受着直播行业红利的同时,不仅需要合规交税,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自此,人们熟知的“电商主播”“带货网红”有了正式的职业称谓。从北京回到长沙创业开办网红公司的陆先生表示,也是看到了这个行业势头猛,流量增长快,就有了想法。加上之前负责的项目有对接主播的需求,在外面找主播有点麻烦,就干脆自己开个公司。

“和她们所在MCN机构谈合作、看主播意愿和配合程度,整个过程有些繁琐,还是自己有个这类的公司比较方便,可以长期服务于这个商业项目。“

他强调,公司自己培养网红,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所用人的素质、能力,对流量数据、经济效益的预估更加准确。也可以有针对性地培植网红群体,项目上达成的商业合作都是互利共赢。

行业火热,盯上这条赛道的大有人在。企查查数据显示,2020年直播赛道融资事件69起,同比上升40.8%,披露融资金额393亿元,同比上升8.9%,成为文娱赛道融资成绩表现最佳的细分赛道。

从直播项目类型来看,企查查数据显示,2019年电商直播融资事件仅有1起,2020年暴增至16起,同比增长高达1500%,由于多个融资事件没有披露金额,暂且看不出有多少热钱涌入电商直播赛道。

【2】公司——头部机构营收过亿,融资表现不俗

可以观察到,初代的带货网红雪梨、张大奕都在实现一定程度的财富累积后,创办MCN机构,用孵化更多网红的方式,来运作吸粉引流、电商带货、广告宣传,产生经济效益。

网红雪梨的身家不断翻涨,也得益于她在2016年创立“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网络红人的培育。宸帆电商在今年4月23日,正式宣布完成千万美元B+轮融资,意味着这家网红电商在短短一两个月轮融资过亿元人民币。

张大奕的“杭州如涵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也与微博、抖音、快手、B站等平台达成战略合作,并获得阿里巴巴集团入股,是中国网红电商第一股。

MCN行业整体的发展势头向上,呈现明显的头部效应,头部机构营收过亿占比显著提升。2019年营收规模近亿级的头部MCN公司为49.6%,相比去年增长15.6%。同时,头腰尾部营收规模差距较大,近6成MCN机构营收规模达到千万级,近3成头部MCN规模破亿,24%的机构营收不超过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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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数据显示,2020年MCN机构融资事件26起,同比上升18.2%,披露融资金额3.03亿元,同比上升55.3%,融资成绩表现不俗。

从项目类型来看,企查查数据显示,纯粹定位于“直播电商”的MCN机构在2020年拿到4笔融资,基本与去年持平。但是,受2020年直播电商彻底出圈的刺激,基本上所有的网红MCN机构都开始发力电商,甚至直接转型做直播电商。2020年网红MCN机构的融资事件发生了10起,相较去年略有减少,但其披露金额却同比增长87.2%。

【3】关系:只签订经纪合同,“部分网红在小地方注册个人工商户”

流量变现的时代,大批资金涌入此行业,数据造假、偷税漏税的现象时有发生。监管问题提上日程,此次税务总局的通知是一记重拳。

9月2日,文旅部发布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开始施行。其中明确规定,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即MCN机构、主播公会)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不得以打赏排名、虚假宣传等方式炒作网络表演者收入。

电商的早期发展中就存在刷点赞、好评等不良现象,如今的电商直播领域,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夸大直播销售成绩,虚假成交的现象。

8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从事直播电商经营业务的北京晨钟科技有限公司,其旗下主播“小伊伊”在一场“寺库专场”的直播带货中宣称成交额过亿,但实际销售金额为912万余元。

因夸大直播销售成绩,误导公众,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20万元。

一旦按照主播带货的销售额或者主播打赏收入总额纳税,那些过高的虚假宣传数据,或为主播带来相关经济风险。

九派新闻联系直播行业业内人士小龙(化名)了解到,大部分主播和网红公司之间劳动关系保障,是签订的经纪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前者受到《合同法》保护,后者受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他透露,公司培养很多网红的成本是挺高的,如果签立劳动合同,就表示要负担更大一部分人的工资,而且受到劳动法保护,权益很强很多。甲方找了网红合作,也是和他所在的公司签署协议,支付的钱是打到公司账上,最后分成网红能拿多少是公司来定。

“并不是每个网红都那么能赚钱的,现在的MCN机构和平台给网红用户的分成是没大家想象的那么高的。我了解的流量也挺不错的那种网红,接了广告和直播带货,月收入也就3、5万。“

问及MCN机构和网红的缴税问题,他表示公司只对在职员工,也就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负责五险一金和工资缴税,旗下签订经纪合约的网红不在其内。而网红群体,往往是自行缴纳所得税,也有将个人工作室、个人企业注册到一些有税收优惠、扶持政策的小县城,用这种方式避掉部分税额。

“那边鼓励创业、鼓励开办公司,就有相应的优惠政策。网红、明星这些收入很高的群体,用注册个人工商户这种方式规避掉一些税收,赚的钱就相对多一些。但大网红、大体量的金钱来往,无论把公司注册到哪里,缴税金额肯定是受到税务局监管的。相信他们能做这么大,也是符合行业规范,是榜样。之前提到的那种方式只是一些小网红想增加个人收入想的法子。”

文娱行业内各主体息息相关,娱乐圈的动向对主播行业也有着知微见著的影响。

此前,随着郑爽偷税漏税事件的发酵,网友们发现多个明星工作室在近日接连注销, “明星工作室接连注销”话题随之登上微博热搜榜。

经济参考报曾指出,一些远离大城市和主城区的“小地方”为招商引资而打造的税收政策“洼地”,成为不少“大明星”工作室趋之若鹜的注册地。

一些明星艺人在注销影视公司或个人工作室的同时,会换个地方和名称重新注册设立新的类似市场主体。个别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也给这些明星工作室避税带来便利,以致大量漏税现象产生。

截至8月底,娱乐圈的大牌明星已经注销了600多家个人工作室。部分主播个人工作室目前显示了“简易注销”的状态。

武汉晨报记者 欧俏妤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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