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易居企业集团·克而瑞分析师

资本市场违规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一直都有。

尤其是房地产行业,购房者维权事件层出不穷,不乏购房者更是自行降低心里预期,表示:能顺利交房、交房没有太大问题,就已经相当不错。

而为了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9月27日,广西南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购房温馨提示》,提醒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前,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仔细查看预售许可证。

在购房前,购房者需确认拟购楼栋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

否则不要交定金、购房款!

(2)购房款交纳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为确保购房款用于项目建设,避免出现资金挪用、逾期交付、烂尾楼等情况,购房者在交纳定金及购房款时,一定要确认转入预售证上的监管账户,拒绝转入任何其他账户。

(3)信息查询途径。

购房者可通过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售楼部的“南宁市商品房销售公示平台”查询有关销售信息,或拨打0771-5657795进行咨询。

从而对存疑信息,进行核实。

以下为《购房温馨提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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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克简评:《购房温馨提示》对切实维护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积极的作用。

在这,小克也提醒广大购房购房者,在购房前不应一味地只听销售人员的介绍,还需自己多跑跑项目实地、多查查房企及项目情况、多看看项目细节规划有无问题。

毕竟,在买房这件事上多个心眼没错!

而另一方面,房企做好产品让购房者买放心、安心、住舒心,对房企自身而言是成功的营销。希望在广西可以出现更多的好产品,能够满足购房者居住需求的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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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广西南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南宁微楼市”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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