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21时许,山东青岛即墨区宝龙广场南侧步行街,海底捞火锅店员工因货车卸货问题与宝龙物业保安发生争执,随后双方发生厮打。根据视频画面显示,参与斗殴人员有十多名还有人还使用棍棒挥击。事件迅速引发舆论关注。

『地产舆情』第11期

作者丨苗建信息分析团队

时间轴

2021年9月22日

海底捞员工与宝龙物业保安发生冲突,网传视频显示厮打过程中,还有人拿出棍棒击打对方头部。

2021年9月23日 13:00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2021年9月18日 15:40

信网报道宝龙物业保安与火锅店员工冲突一事,随后引发媒体、自媒体关注。

涉事主体声音

宝龙物业方面:

尚未回应。

海底捞方面:

不对此事进行官方回应,一切以警方通报为准。

公安方面:

已传唤涉案人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媒体声音

截至目前,除信网外,央广网、齐鲁网、青岛新闻网、半岛晨报、极目新闻等主流媒体纷纷对该事件做出报道,网民参与讨论的热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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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情绪及观点

主要观点如下:

  • “三更半夜,还要忙着卸货,确实辛苦;半夜三更,还要巡逻执勤,着实不易。”

  • “真的没必要。”

  • “大家是打工人,不是打手,何必呢?”

  • “海底捞,你真的学不来!文能锅前甩面!武能街头抡棒!”

  • “物业欺负的太狠了,宝龙物业,正常的维护都做不到,只会欺负住户和商户。”

  • “花钱请物业来打业主的?物业不应该给业主提供方便?”

法律法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舆情分析

1.事件走势

22日,网传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宝龙广场海底捞员工与物业保安发生冲突,双方多人手持棍棒厮打。随后引发社会舆论关注,信网、央广网、齐鲁网、青岛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关注和报道。截至9月27日24时,宝龙物业及海底捞火锅仍未对此事件发表相关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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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媒体传播渠道

截至2021年9月27日,微博与客户端为此次事件的主要舆论阵地,占总体声量的86.74%。

3.网络印记

2021年9月22日-9月27日该事件网络舆情热词:

本次舆情事件中,围绕事件相关:“宝龙”、“厮打”、“海底捞”、“物业”、“斗殴”、“持械”、“争执”等热词呈现,清晰的表明了本次事件的舆论焦点。

苗建舆情观察:

  • 海底捞火锅店货车未按规则卸货,叠加物业安保人员沟通态度不当是造成本次冲突的直接原因。其中,宝龙物业作为服务人员,当服务对象有违正常工作秩序时,应交涉引导,尽可能避免产生争执,更不应升级为械斗。在同类事件中,物管服务人员往往因为不当行为被放大讨论,在当前倡导和谐社会及加大力度扫黑除恶背景下,极易引发舆论聚焦,从而诱发对品牌形象造成危害。

  • 从本次舆情事件的传播渠道看,社交端是其主要传播平台。冲突、暴力等内容使得舆情在较短时间被迅速扩散传播。随后公安部门快速发布警情通报,对事件进行客观、公开说明。在政府权威部门介入调查发声的情况下,该舆情发酵方向也被相对限定,宝龙物业与海底捞火锅对此事件失声或有限发声也不失为一种稳妥的公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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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 | 苗建信息媒体/舆情监测平台

分析 | 苗建信息分析团队

插图/封面 | Ru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