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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中秋”“十一”假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琼教体〔2021〕115号),结合我区疫情防控情况,现就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生员工要做好假期自我防护工作,假期出行时,要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遵守“一米线”“少聚集”等公民疫情防控行为准则,做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二、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岛,必须离岛的,需报学校批准。离岛人员不得到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区和境外旅行。从岛外低风险地区返回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返校且需进行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

三、各学校、幼儿园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及时掌握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区的动态变化,并通过工作群、班级群、家长群等方式通知到所有师生员工和家长。

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1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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