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进入公众视野以来,涉事司机便一直深陷网友探求真相的审视和争议,随着案情事实的清晰化,各种版本的舆论揣测也逐渐烟消云散。当司机被判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获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判决通告释出后,此前已被羁押半年多的周某春得以当庭释放。

即便涉事司机已被羁押半年之久,但在已亡女乘客支持者舆论中,涉事司机免于牢狱之灾的判决结果显然是一种“误判”。更令他们意外的是,司机捡走“法外开恩”的便宜后,非但没有悔过自新,反而对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判决不服。目前,货拉拉司机已在上诉期内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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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于司机上诉一事被披露以来,外界态度褒贬不一。而当事人做出这一决定,却也有着其难以克服的困难。司机受访时表示,从看守所出来后至今,他还有点不适应。每天主要在家带孩子。他想尽快忘掉“过失致人死亡”这件事,但又忘不掉。偶尔,他会去以前的朋友的餐馆帮厨,“之前在他那做了很多年,他们了解我为人,很信任我,热忱欢迎我。”但现在“有罪之身”还是让他有所担心。此外,出于“可能会面临无法找工作,导致家庭困难,以及对孩子后代的影响”等心理负担,都成为司机上诉的动力。

而从案件本身而言,司机认为过程仅3秒,自己无法预见乘客跳车这一结果,“整个从提出偏航到最后‘跳车’只有1分钟,而她探出身子到‘跳车’的过程,又只有3秒钟,这么短的时间,我怎么预见得了,我根本想不到那么多。”

此外,司机及家属认为,司机在羁押期间两名法律援助律师并未扮演好无罪辩护的角色,只是“走过场,没有发挥作用”,而司机基于法律知识淡薄,便听从法援律师建议,开庭前签了认罪认罚书。而在自己被释放后,通过寻找律师资源重新梳理这一案件,司机又打开了自己对公平正义的信心。

其实,在围观群众视角而言,涉事司机在“全身而退”的情况下做出翻供、上诉的决定也让这一案件重置了一个疑惑。尤其当司机妻子多次申诉拒绝法援律师更换自己律师的诉求无果后,被告人在诉讼程序中的辩护权是否真正落到实处?假如货拉拉司机这种可能判处无罪的案件,会不会在羁押过程中被迫或被诱导去认罪认罚?会不会出于利弊的考虑,接受一审的错误判决?这也成为民众对司法程序中拷问实体正义的必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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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对正义的表达向来是感性的,往往受伤害程度更重的一方更容易受到舆论倾斜,而无论司机上诉的动机和理由是否合理,很大程度上不会获得舆论普遍性的支持,“毕竟乘客因为你丢了命”的伤害不可逆,尤其当跳车身亡乘客是一个23岁的貌美女子后,司机在封闭空间的真实状态始终受人诟病。

因此,在涉事司机选择上诉的社会舆论中,支持和反对的声音势必并存,但无论司机上诉的诉求能否进入司法程序进行深度审视,但从案件真相和舆论解惑角度出发,这起普通刑事案件已然上升为涉及到社会法制建设层面的探求。

无论货拉拉女子跳车案中当下对涉事司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判决是否严密契合法理,但当被告人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提出适用法律正确的诉求时,就应当给予相应权利和空间。而从舆论角度来说,涉事司机获罪后不堪重负选择“逆流”上诉,无论最终结果怎样,都不该被蔑称他的努力:“有罪之人”冥顽对抗司法系统应该罪加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