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东县委政法委员会现已发布2021惠州市惠东县委政法委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公告,具体公告内容详见正文。

一、选调详情

本次选调对象为县内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选调职位为一级科员,其中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工作2人(职位代码:A1),负责法治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1人(职位代码:A2)。

二、选调基本要求

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中有政法工作经历的报考A2职位年龄放宽到42周岁以下;

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A2职位要求为法学、法律专业;

考核要求: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将报名材料交至惠东县委政法委队伍建设股(报名所需材料请查询公告原文了解)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8日至10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人民路23号县政府大院4号楼4楼402、403。

四、资格复审

中共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考生个人信息和资格条件,并电话通知笔试入围人选。

五、考试

1.笔试。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设置开考比例,A1岗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2:6,A2岗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者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未达合格线者不安排参加下一选调环节。测试时间、地点和面试名单公布方式另行通知。

2.面试。入围面试环节,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安排参加下一选调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公布方式另行通知。A1岗位面试成绩前2名入围体检环节,A2岗位面试成绩第1名入围体检环节。

六、聘用流程

(一)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笔试分数都相同的,由我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面试结束5天内,根据职位需要的健康标准,县委政法委统一组织考生体检工作,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审核和考察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纳入考察范围的考生,由我委考察组逐一进行档案审核,发现身份存疑、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考察资格。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

(三)公示和转任

我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转任对象,并报有关部门审核后,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公告明确职位级别的,按照选调职位办理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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