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18日,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社会公示力度,促进公众参与和监督,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发布了通告。

通告内容为对《胶州市北外环路、海尔大道、香港路、柳州路围合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P单元局部地块控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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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上公布本次调整位置为护城河以南、扬州路以北、广州路以东、常州路以西。

近日,《胶州市北外环路、海尔大道、香港路、柳州路围合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P单元局部地块控规调整具体详情公布。

本次公示期限为30日。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邮寄至胶州市行政服务东楼515房间或电子邮件发至kgbzk0515@126.com的方式反馈意见。

意见中需要写明真实意见人姓名、电话、住址及公示事项利害关系的证明。

源:胶州政务网、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期编辑: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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