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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长隆就导盲犬入住酒店遭拒致歉:将完善接待措施

南都讯 近日,一段酒店拒绝盲人和导盲犬入住的视频在各大网络平台引发热议。南都记者了解到,事发珠海长隆企鹅酒店,9月26日,当事人杨先生希望携带导盲犬入住酒店,酒店方面却以“珠海没有导盲犬相关规定”的理由拒绝。随后,杨先生选择了报警,在警方的介入下,酒店方全额退款。9月28日凌晨,珠海长隆度假区发布致歉声明,称已经向杨先生致歉,并得到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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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导盲犬入住酒店遭拒

9月27日,杨先生在自己的抖音账号发布了一段长达5分18秒的视频。视频中显示,杨先生在电话中反复与一名酒店工作人员沟通关于导盲犬入住酒店的事宜。工作人员称,杨先生可以将导盲犬带到外面寄养,并强调珠海没有“导盲犬相关规定”,“酒店暂时没有无障碍的一个,有宠物入住的这种特殊”“导盲犬不能进入餐厅”。同时,该工作人员还称,杨先生携带导盲犬同样也是无法进入长隆度假区的园区内。

对于酒店工作人员的说法,杨先生拿出了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反驳,表示按规定导盲犬可以出入任何公共场所,而酒店以及酒店的餐厅都属于公共场所范围。但仍然没有解决问题。随后,杨先生选择了报警。

视频显示,警方到达现场后,向酒店工作人员讲解了国家的相关规定但工作人员仍强调“珠海没有相关规定”。

长隆度假区发布致歉声明

杨先生在视频最后表示,最后在警察的帮助下,酒店给他们全额退款,并顺利入住其它酒店。

9月28日凌晨,珠海长隆度假区发布致歉声明。该致歉声明称,9月26日晚,珠海长隆度假区企鹅酒店接到游客杨先生要求,希望其携带导盲犬共同入住酒店。由于酒店培训不力,导致员工在导盲犬相关接待规定上存在理解不足,造成杨先生未能顺利完成旅行计划。经与杨先生本人沟通,已向杨先生致以诚挚的歉意,杨先生已接受了道歉和邀请,并计划于近期重游珠海长隆。

针对以上事件,珠海长隆度假区就酒店员工的严重不当表达所带来的误解,再次向杨先生本人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度假区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完善面向所有视障人士及导盲犬进入度假区内酒店、餐厅及乐园等公共场所的标识体系和接待措施,持续提升度假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并真诚欢迎所有视障人士携其导盲犬伙伴共同游览长隆。

知多D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另据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采写:南都记者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