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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支持姐姐熬过最困难的时期,却在一夜之间将姐姐一家人全部送上黄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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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曹丕、曹植兄弟相争,一念之仁,成就了千古佳作。

而在2011年5月,广西贺州发生的一起案件中,姐姐就没有一千多年前的大才子曹植这么幸运了。她的妹妹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给她,就伙同侄子用铁锤和利刃结束了她一家四口的性命,其中还包括两个在上中学的孩子。究竟是怎样的纠葛,竟让凶手连年仅十五六岁的孩子都不放过?

一、两次婚姻,姐妹角色的反转

这起案件的案犯凌小娟,早在很多年以前就是几个姐妹中条件最好的,家里发生什么事情都要找她帮忙解决,因而家中上上下下也都比较重视她;归案后凌小娟回忆起这些时言语间都还透露着骄傲。而被杀害的二姐凌小云早年的经济条件则不是很好,做生意缺了钱也是向这个条件不错的妹妹开口。当时的凌小娟二话不说就出资20万元帮助姐姐。

在亲戚朋友眼中,姐妹俩除偶有纷争外,关系还算不错,以至于案件调查之初,没有人怀疑会是妹妹凌小娟痛下杀手。那么,姐姐凌小云怎么就成了大力帮衬自己的妹妹的手下亡魂呢?

(凌小云的账本局部,图片来源《庭审现场》-20111217)

据悉,在案件发生的前几年,凌小云和凌小娟都经历了失败的婚姻。

第一次婚姻失败之后,二姐凌小云遇到了本案的另一位被害人周子雄,两人迅速坠入爱河,感情发展顺利,不久便结了婚。之后,周子雄升任了广西贺州市地税局贺街分局局长。由于周子雄的帮衬,凌小云的生意越做越大,经济条件也越来越好,夫妻俩不久便成了人们口中的“男有权,女有财”。

而妹妹凌小娟的生活际遇却截然相反。她的第二任丈夫辞掉了公职,到姐姐公司帮忙,本来约定每月工资是2000元,但后来只收到1500元,还被拖欠了部分工资,而且不包吃住,每个月基本只能回家一次。凌小娟则在家里独自照顾两个四岁的女儿,没有固定收入。

据说凌小云曾答应将一部分工程款给妹妹凌小娟,但并未兑现。

凌小娟在日常生活中异常节俭,甚至为省十几块钱穿带补丁的裤子出门。就在案发前一年,她又不幸患上了甲亢。经济和身体的双重压力,渐渐压得她透不过气来。

两姐妹生活条件的差距越来越大,而凌小云并没有像妹妹凌小娟期待的那样大方,甚至吝啬得有些极端。凌小娟到案后曾提及一次二人带母亲看病的经历:

当时家境已经相当殷实的凌小云在到了医院后却声称没有带钱,要当时本就拮据的妹妹凌小娟来出医药费。当时凌小娟并没有说什么,却早已在心里对姐姐的吝啬感到不满。

那么,令凌小娟心生恨意的,就只是这些日常小事吗?其实不然,凌小云的精于算计在亲戚间是出了名的。据知情人士透露,凌小娟是凌家大姐一手拉扯长大的,和大姐感情非常之好,在大姐重病的时候,凌小娟多次恳求二姐凌小云多拿出些钱来救救大姐;可凌小云只肯拿出很少一部分钱。最终由于没有筹齐医药费,大姐错失治病良机离开了人世。这件事无疑加深了凌小娟对二姐凌小云的嫉恨,也成了日后案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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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二人早年合影,图片来源《庭审现场》-20111217)

二、曾与外甥女的男友密谋购枪

大姐离开人世后,一双儿女——苏洁、苏可章经常受到小姨凌小娟的接济。与小姨一样,他俩对二姨凌小云的小气也颇有意见。

据苏洁的男友刘胜明归案后供述,凌小娟很早就有了杀死凌小云一家的打算,并曾多次以“凌小云家的保险箱有几十万”为诱饵,让刘胜明及苏可章去杀害凌小云一家。

2011年2、3月份,凌小娟从母亲处拿到二姐凌小云家的钥匙,偷偷地配了一把,伺机作案。不仅如此,凌小娟还拿出自己仅有的两万元钱给刘胜明用以购买枪支,但这笔钱随后却被刘胜明和苏洁挥霍一空,杀人的事才暂时搁置。

三、牛奶成了最后的导火索

据凌小娟归案后供述,案发当天晚上,她想给自己的孩子买牛奶,于是又一次拨通了凌小云的电话,向凌小云索要拖欠自己丈夫的工资,而凌小云不仅拒绝了她的要求,说话态度还盛气凌人。凌小娟当时难以抑制自己的愤怒,认为是时候了,不能再拖下去了,便给刘胜明打了电话,要他带上工具,约定当晚就对二姐凌小云一家下手。

5月2日0时左右,凌小娟、苏可章、刘胜明三个人从家中步行到了凌小云家楼下,用早已配好的钥匙开门。进门后,三个人脱掉鞋子光脚上楼,并在二楼脱下了外套,拿出随身携带的两把铁锤、一把利刀。因为担心吵醒凌小云一家人,他们在五楼的楼梯间等了将近一个小时才下四楼作案。

由于四楼的房门是虚掩的,三个人很顺利地进入了房中,随后将房门反锁。他们先是进入了周子雄与凌小云所在的主卧室,凌小娟将手电筒照向凌小云,示意先杀死她。在苏可章拿起铁锤猛烈地敲击数下之后,凌小云没有了气息。

确定二姐凌小云死亡后,凌小娟再次用手电筒指向姐夫周子雄。随后刘胜明采用与苏可章同样残忍的的方式将周子雄杀害。其间刘胜明所用的铁锤锤头与锤柄意外分离脱落,凌小娟随即从包中将一把铁锤给了刘,并指使苏可章到周子雄一侧用铁锤击打其头部,因担心被害人尚未死亡,凌小娟又示意苏、刘二人用尖刀刺戳受害人颈部数刀直至确认死亡。

之后三个人又用同样残忍的方式杀害了周子雄年仅16岁的女儿周雪和15岁的儿子周重林。行凶的整个过程残忍而迅速,如果不是铁证如山,没有人会相信这样的人伦惨剧。

(被害人一家生前合影,图片来源《庭审现场》-20111217)

到了最后,杀红了眼的三个人,竟想连周子雄的母亲及保姆也一起杀掉。凌小娟找到周子雄的钥匙想打开五楼的房门,可是钥匙不能匹配,这才让两位老人家幸免于难。

四、谣言四起,紧密侦破

周子雄的母亲虽然在这场血案中逃过了一劫,可她接下来面对的血腥现场,何尝不是另一种灾难。

5月2日那天是周子雄侄女的大婚之日,婚礼期间,周子雄的母亲多次打电话给周子雄,催促他们一家来喝喜酒,但电话却始终没有接通。觉得不对劲的她回到家中,看见房间里的斑斑血迹——躺在血泊中的正是她的儿子、儿媳、孙子还有孙女。本来是大喜的日子,家中却突遭如此变故,老人报案后,当天就住进了医院。

(血案现场,图片来源《庭审现场》-20111217)

接到报案后,案件的侦查工作就紧锣密鼓地展开。经过尸检,法医鉴定出4名死者死亡的时间在5月2日1时到3时之间,4个人都是在熟睡中被人杀害,受了两种以上钝器伤。作案过程中,一个人不太可能一手拿一样工具,据此推断,现场应该有两个人以上。同时,警方现场调查后发现家中抽屉、柜中物品摆放得自然且整齐,玉器、项链等贵重物品没有明显被翻动的痕迹,因此警方排除了抢劫或者盗窃,最终认定此案为仇杀。

不仅如此,凶手竟然在作案之后还清理了现场,用抹布对案发现场进行了擦拭。凶手的一系列表现,让警方推断出了凶手的特征:一是心毒手狠,二是对现场情况相对比较熟悉

除此之外,专案组在案发现场还发现了一个穿着袜子的足印。足印长约25厘米,应该是一名1.6米到1.7米的男性所遗留的。另外,痕迹专家石世民在清理现场的抹布擦痕旁边,隐约检测出半枚鞋印。据分析,此脚印为一个女子所留,民警马上提取了那半枚鞋印,在贺州全城寻找同样底纹的鞋,最终发现这是一双女式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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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封锁现场,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案发当天晚上10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即派出专家组连夜赶到现场指导破案。5月3日,警方出动250多名民警走访案发地和被害人工作地附近的群众,收集线索,争取早日将真凶绳之以法。这起案件性质恶劣,手段残忍。5月5日贺州市警方发布悬赏通报,宣布悬赏5万元人民币征集“地税分局长被灭门案”破案线索。5月8日,悬赏额已提高到了20万元。

悬赏金额的提高使得案件关注度也在不断提升,加上被害人周子雄地税局长的身份,对凶案发生原因的各种猜测和流言,在贺州当地已传得沸沸扬扬。网上有传言称,周子雄夫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作为公务员违规生育两个子女;周子雄拥有房产40余套,家财千万计,其妻子凌小云也在贺州钟山县承包房地产项目,有钱有势,夫妻在当地骄横跋扈,才给全家招来了杀身之祸。

但当最后案件真相大白,凶手的真面目却让所有关心这起案件的人都跌破了眼镜。在案件侦破过程中,警方一开始主要围绕被害人周子雄的社会关系寻找突破口,就在几乎陷入僵局的时候,凌小娟走入了警方的视野。她向警方声称姐姐、姐夫各有外遇,他们的情人有重大嫌疑,而经过警方对周子雄夫妇情人方面的线索调查后发现,他们之间都还是一些地下关系,没有深仇大恨也不具备作案时间。

最终的真相推翻了之前盛传的情杀、仇杀等猜测。

该案的起因,还是没能脱离一个“钱”字。在凌小娟提供了所谓的线索后,警方发现凌小娟身高和鞋码都与警方在现场搜集到的女性脚印相吻合,也符合对现场情况相对比较熟悉的特征,而深入调查后,更是发现凌小娟夫妇与凌小云存在着严重的经济矛盾,因此专案组开始围绕着凌小娟展开调查。

果然,凌小娟在案发当晚有异常的情况,凌小娟从5月1日晚上8时到第二天的凌晨5时都和一个叫做刘胜明的人有通话。这个刘胜明,正是凌小娟外甥女的男朋友。同时,刘胜明的体态特征、身高体重与现场6楼发现的那个赤足印反映的形态特征非常地吻合。于是警方开始搜寻刘胜明的下落。

5月14日,也就是案发后的第13天,民警赶往东莞,找到了死者凌小云的外甥女苏洁。在和警方谈话之后没多久,苏洁就说这件事是她的小姨凌小娟干的。警方随即对凌小娟和刘胜明实施抓捕。凌小娟和刘胜明到案之后交代,苏洁的哥哥苏可章也参与了作案。

(凌小娟被捕的场景,图片来源《广西新闻网》-20111217)

住在周子雄家附近的居民,听说此案的主犯是周的小姨子后,都表示难以置信。在周子雄家隔壁开杂货店的陈女士说:“我女儿的房间就在周子雄家隔壁,案发当晚,她一点声音都没有听到。”而凌小云的一位亲属介绍,得知凌小娟是犯罪嫌疑人,她也十分震惊。她回忆起案发后,她来到凌小云母亲家里慰问时,凌小娟当时也在场安慰母亲,神情没有任何异常

五、面对审判,当庭翻供

到案后凌小娟对自己主谋杀害二姐一家的事实供认不讳。她之所以有杀害二姐一家的想法,一方面是对二姐所作所为的不满;另一方面,她以为将凌小云一家杀了,她母亲就可以继承其部分财产,所以才对两个孩子痛下杀手。另外,民警在向凌小娟问话过程中,感觉凌小娟心态不平衡,流露出一些仇富的心理。

然而到了法庭上,凌小娟却推翻了自己之前的口供,声称自己仅仅是被刘胜明胁迫去了二姐凌小云家,目的也只是想让二姐损些钱财,杀人事件的真正主谋是外甥女苏洁。对此,由于未满18周岁而另案处理的苏洁在口供中表述,如果被抓,凌小娟让其承认自己是主谋,因为她未满18周岁,最多只会判无期,只要有钱在监狱里也可以过得很好,而凌小娟有家有小孩。两人各执一词,那么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呢?

案件的另一犯罪嫌疑人刘胜明供述,案发当晚是刘小娟打电话让他出来动手的,并在此前就对杀害凌小云一家有过密谋;之所以选择使用锤子和利刀,是因为之前凌小娟给他购买枪支的钱被其和苏洁挥霍一空。与此同时,控方调取的通话记录显示,二人间的通话,大部分都是由凌小娟的手机呼出,在时间上也与刘胜明和苏洁的口供相符。

(局长灭门案庭审现场,图片来源《庭审现场》-20111217)

六、一双四岁女儿,何去何从

在铁铮铮的事实面前,凌小娟已经无力再去辩驳什么,最后她在法庭上说:“因为自己的一时不理智,参与了犯罪,并引发了如此严重的后果,为此,深感悔恨、愧疚,希望法官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有时间从内心和行为上去彻底忏悔我的罪行。家里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我请求法官尽可能的从宽处理我。”

然而纵观整个案件的计划之长久、手段之残忍,并没有从宽处理的理由。2011年11月9日上午,贺州市人民法院宣判:凌小娟、刘胜明、苏可章3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3人的上诉在二审中均被驳回。之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广西贺州市中级法院24日对广受关注的“地税分局局长灭门案”主犯凌小娟、苏可章、刘胜明等3人执行死刑。

(凌小娟行刑前照片,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这意味着凌小娟一双四岁的女儿,再也没有机会见到妈妈了。而凌小娟年迈的母亲一下子失去了两个女儿。其实在姐妹俩产生矛盾之初,凌小云能想着多关爱家人,又或者凌小娟能多想想自己的孩子,多想想骨肉亲情,也许事情就不会发展成这样了。

凌小娟在面对自己的孩子时,难道从来不会想起惨死在自己手下的外甥和外甥女吗?本是同气连枝的姐妹,她在痛下杀手时,脑海里难道就真的不会浮现出往昔的点点滴滴吗?答案自此无从去考证了。

希望一桩桩发生的血案,会提醒着面对相似境遇的人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