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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海宁市质安中心工作人员在一农村公路桥梁施工作业平台上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灌注桩钢筋预留长度。此前该项目因工程质量不合格,连续2次整改不到位,被进行约谈。

在9月9 日的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该项目存在盖梁钢筋保护层垫块缺失,灌注桩未进行及时凿桩处理,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对此,市质安中心下发了整改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进行部分返工。16 日,市质安中心根据其整改回复情况,进行了复查。复查中发现,该项目仍然存在保护层垫块数量偏少,且未按规范规定形状进行布置,预留灌注桩钢筋长度偏短等严重影响桥梁质量的问题,因此要求其立即停工,并于22日对其开展了行政约谈。

在约谈中,施工单位负责人表示认识到自身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今后将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把每一道工序都做实做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单位负责人也表示将进一步督促现场管理人员牢固树立尽职履责意识,做好监理管理工作。

随后,市质安中心再次安排复查,确认该项目已经整改到位,可以进行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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