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萌

日前,多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部署防范和处置虚拟币交易炒作风险,整治虚拟币“挖矿”活动。力度空前的一系列整治措施,重申了监管部门打击虚拟币的决心,既警示了虚拟币投资者,也粉碎了相关利益方的幻想。笔者认为,这次监管部门的介入既及时精准,又果断有力。

虚拟币屡禁不止的根源在于它的强金融属性,币价极易受人操纵暴涨暴跌。相关利益方经常宣称,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未来前景广阔,这种论调误导了不少投资者。有些投资者只看到了“暴涨”的一面,而没看到“暴跌”的另一面。事实上,比特币等虚拟币不是货币,为了维持其币值稳定的“稳定币”也并不稳定。虚拟币存在缺乏价值支撑、价格波动剧烈、交易效率低下等限制,导致其难以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发挥货币职能。商业机构推出与主权货币锚定的泰达币等“稳定币”,将给国际货币体系、支付清算体系、货币政策等带来诸多风险和挑战。所幸的是,这次监管措施直接将虚拟币与“稳定币”都列为非法金融活动,杜绝了此类风险隐患。

从现实意义来讲,比特币等虚拟币带来的负面影响远大于所谓的“价值”。虚拟币多被用于洗钱、赌博等非法经济活动,且其生产过程——“挖矿”活动能耗巨大。有数据表明,比特币挖矿的耗电量曾超过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一度排在全球前30位。“挖矿”使得环境负担沉重,严重阻碍了国内的减排努力。

虚拟币所谓的“价值”即“去中心化”“匿名化”“不可篡改”等,并不是币的功劳,而是底层技术——区块链的技术特性。虚拟币所谓的“信仰者”,应认清虚拟币相关业务非法且并无实际价值,谨防钱财损失。

需要指出的是,区块链技术是中立的,虚拟币只是区块链的一类应用。目前,我国对区块链进行了很多卓有成效的探索,广泛应用于金融、供应链、政务、医疗等各个领域,取得了明显的节约成本、提质增效成果。实践早已证明,具有普惠性的区块链才是正途,能够为实体经济赋能的区块链才能真正发挥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