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位,谋其政,千万不要被利益所诱惑,一旦违反党纪国法,必将受到严重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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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全州县纪委监委消息: 日前,经中共全州县委批准,全州县纪委监委对全州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赵献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赵献昌在担任全州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县人防办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为涉嫌受贿罪。

赵献昌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全州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赵献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按规定处置;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 赵献昌个人简历

赵献昌,男,汉族,1973年11月生,广西全州县人,

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大学学历,政工师。

历任全州县白宝乡党委宣传委员;全州县绍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现任全州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希望广大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用好手中的权力,为民办实事。同意请点在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桂林事儿(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