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黑龙江多地紧急寻人

轨迹公布绥化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

2021年9月26日0-24时,绥化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绥化市北林区1例)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现居住绥化市北林区鑫港湾小区,为巴彦县某确诊病例的密接人员,隔离期间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在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其2021年9月19日至9月23日轨迹如下:

● 9月19日,乘坐南航CZ8567次航班由广西桂林两江机场抵达哈尔滨太平机场,后返回绥化市北林区鑫港湾小区;

● 9月20日,在鑫港湾小区、嘉兴花园小区、中兴春天商场活动;

● 9月21日,在北林区韩叔叔摄影、万达广场、鑫港湾小区活动;

● 9月22日,居家未外出;

● 9月23日,在万达广场、鑫港湾小区活动;

● 9月24日,作为巴彦县某确诊病例密接者由鑫港湾小区转运至北林区第一医院隔离医学观察。

当前我市已进入应急状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地区旅居史的,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北林区疾控中心:04558224884

绥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9月27日

牡丹江发布一例密接者行动轨迹

2021年9月24日,经哈尔滨市疾控中心排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一名密切接触者(同一时间在哈同一场所)目前在牡丹江市。该密切接触人员已采取隔离管控措施,两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现将该名密接人员在牡轨迹公布如下:

● 9月18日13时34分,自驾车从哈尔滨市江北万达文华酒店参加完婚宴;17时返回牡丹江市塞纳丽舍小区家中。

● 9月19日9时40分—10时35分,禧禄达酒店洗浴。

● 9月20日10时38分—11时10分,好日子生鲜超市(江南店)购物,全程佩戴口罩。

与该人有相同轨迹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及疾控中心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追究责任。

虎林市寻找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

2021年9月26日19时14分,虎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哈尔滨市木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电话,告知高某某为木兰县疾控中心报告的确诊病例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高某某已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经流调排查,现将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 9月21日,鸡冠区福地洞天二期东侧新兴路牛肉店、文化路福龙花园、鸡矿大药房、园林路朝鲜族大冷面、桥北加油站,虎林市宝润香林里二期。

● 9月22日,虎林市中医院核酸采样点、858农场清河分厂旁食杂店、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鑫仁泽粮食仓储有限公司。

● 9月23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鑫仁泽粮食仓储有限公司。

● 9月24日,虎林市西苑社区、宝润香林里小区正门口。

请以上同一时间内,与上述行程轨迹重合的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联系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关注疫情防控消息动态,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我市已启动12周岁以上人群免费接种新冠疫苗工作,请无禁忌症、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应尽快接种,共同维护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

鸡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9月26日

黑龙江省多地发布最新公告

伊春市发布最新通告

9月25日,绥化市新增1例确诊病例和2例无症状感染者,均为确诊病例的密接人员,隔离期间核酸检测阳性,居住地均为绥化市北林区鑫港湾小区。为慎终如始抓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对9月10日以来全市范围内具有绥化市旅居史、接触史人员进行全面排查:

(一)从绥化市进入我市人员;

(二)到过或途经绥化市的伊春籍人员;

(三)与绥化市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

各县(市)区指挥部通过交通入口排查、“两站一场”排查、“大数据+网格化”排查、群众有奖举报等多种渠道开展排查工作。

二、对排查出的来自绥化市抵返人员,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三、涉疫地区抵返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对隐瞒旅居史情况造成疫情输入的人员,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即日起,所有市外人员进入伊春,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绥化市,如必须前往,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林场所)、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绥化市返回后,要按照属地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六、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用餐时,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不吃生冷食物。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广大市民要适时关注绥化市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信息,个人9月10日以来有过绥化市旅居史、接触史的,要主动向属地指挥部和疾控中心报告。

各县(市)、区指挥部联系方式

伊美区:0458-3607728

友好区:0458-3298188

乌翠区:0458-3688345

金林区:0458-3738444

铁力市:0458-2285523

汤旺县:0458-3537215

嘉荫县:0458-2622509

丰林县:0458-3583787

南岔县:0458-3477380

大箐山县:0458-3436105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9月26日

黑河最新通告

市区全员核酸集中采样

经黑河市爱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市区全员核酸集中采样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2021年9月26日—9月27日

二、采样范围:黑河市区内所有人员,包括黑河市居民及旅游、出差、访友等所有暂居黑河人员。

三、需要携带的证件:核酸采集证明、身份证。

四、注意事项:1、实施分区分时段采集,广大市民要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采集,如有临时变动以社区通知为准。2、核酸采集证明要提前正确填写,采集后由工作人员盖章,并回收核酸采集证明(存根)。3、做好自身防护,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保持一米距离。

五、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单位和个人有拒不履行政府发布的防控决定、命令的,拒不接受或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的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或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您和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请各位市民朋友支持配合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共同构筑牢固防疫屏障。

黑河市爱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9月25日

绥化发布最新公告

当前,鉴于我省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决定暂停绥化市殡葬服务机构相关业务,具体如下:

一、即日起绥化市殡仪馆、殡葬服务机构暂停提供遗体告别、遗体美容及现场祭祀接待服务工作。双龙泉陵园、殡仪馆骨灰寄存楼实行封闭管理。

二、倡导文明、简洁办理丧事活动,前来参加丧事活动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车辆4台以内,并配合服务机构的测温、扫码、登记工作。

三、从即日起业务大厅办理手续人员限制在2人以内,进入业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家属要佩戴口罩,办理业务的家属要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距离。

绥化市民政局

2021年9月25日

木兰县发布第4号公告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障基本民生用品的超市、药店、粮油店、菜店等以外的经营性场所全部关停。

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聚餐、不聚会,严禁人员聚集。

三、公交、出租、长途客运等公共交通工具暂停营运,全县居民非必要不离县,违反规定擅自离县造成疫情输出扩散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对木兰县木兰镇实行交通管制,非必要不出行,京抚路木兰镇过境段禁止车辆停靠载客离境。

五、精准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对木兰镇香江水岸小区按封控区管理,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木兰镇其他小区居民每2天每户外出1人采购生活必需品,小区内禁止聚集。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等因工作需要凭有效证件(证明)扫码出入。木兰镇村屯及其他乡镇村屯按管控区管理,村屯只保留一个出入口,设服务站,严格执行防疫规定。

六、阳性感染者所在单元居民实行集中隔离,所在小区居民实行居家隔离。如违反防疫规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与阳性感染者有相同轨迹的人员要向社区申报,主动居家隔离。广大居民要有序配合全民核酸检测,拒不参加核酸检测的一律调为黄码。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9月24日

鸡西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2021】第17号

目前省内疫情呈现聚集性特点,多地排查出的密接者皆因参加婚礼聚集造成。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缓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聚集有风险,请广大市民群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树立文明新风,倡导婚事缓办、白事简办,喜宴、寿宴停办。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坚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勺公筷等防护措施。

二、落实好公共场所的防疫措施。各麻将馆、歌舞厅、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酒吧、KTV、室内儿童游乐项目等空间相对密闭经营场所及大型商超、农贸市场、早市等,严禁人员聚集,严格限流营业,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各类景区景点、展览馆、影剧院严格落实限流、预约、错峰要求,实行分时预约、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严格执行防疫措施。

三、减少省内、省外流动。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相关信息,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离市,倡导就地过节。如确需外出,严格执行报备行程制度。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自己或家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筛查诊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上述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工作实际随时调整。

鸡西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9月26日

来源:鹤城发布

编辑:周媛媛

责编:丛明辉 陈佳玉

总编:贾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