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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源头管控,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国庆长假营造安全的出行环境,9月27日上午,都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教导员余建平、副大队长黄杰林在交管大队三楼会议室约谈了县客运企业相关负责人,县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参加约谈会。

会上,余建平传达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对江西省部分重点地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并通报了我县客运站存在客运车辆站外揽客、客车不进站、违停等问题,提出整改建议:1.自我排查发现问题,各运输企业要认真排查驾驶员身体、心理、家庭情况,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对不适宜人员要采取相关措施疏导或停职;2.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各运输企业要加强车辆安全性能检查和问题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将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在车内及座位张贴“全程系安全带”标语,司乘人员要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3.联合执法严厉查处,交管大队要联合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严厉查处。

黄杰林从执法发现的客运车辆站外揽客等问题提出以下具体要求:1.客运公司管理人员应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2.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3.要坚决杜绝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发生;4.客运车辆休班期间应按规定停放,不得停放在居民小区、学校等场所,影响群众生活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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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就上述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相关客运企业负责人均表示,安全无小事,一定全力 配合交管、交通等部门的工作,落实好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从源头保证客运车辆的运行安全。

END

编辑:张助财、詹淑文

审核:黄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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