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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没想到钱这么快就到账了,千言万语还是要再次说声谢谢,感谢检察院支持我们起诉,顺利帮助我们讨回了血汗钱。”近日,黄某等7人收到被拖欠的工资后,纷纷给丹江口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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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等人收到被拖欠的工资之时,距离该院受理其与田某劳务合同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仅6天,距该院发出支持起诉书仅3天。

2014年11月,被告田某承揽了丹江口市某小区住宅楼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田某雇请黄某等人在该工地施工。2015年年初,施工完成后,经核算,田某共需向黄某等人发放工资85212元,黄某等人多次催促,田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2019年1月,黄某等人到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2019年10月,田某逃匿至境外,并更换手机号,致使丹江口市劳动监察部门多次联系其未果。2020年12月23日,田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仅支付了黄某等人工资10000元,尚欠75212元未支付。

2021年9月6日,黄某等7人将田某起诉至丹江口市法院,随后向丹江口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2021年9月10日,丹江口市检察院受理了黄某等人与田某劳务合同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并于9月13日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不仅向田某进行了释法说理,还积极引导双方达成和解。9月16日,黄某等人收到了被拖欠已久的工资,并于当天撤回起诉。

该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快速、高效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有效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促成矛盾的实质性化解,切实保障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丹江口检察

编辑/邵丹 责编/卢静 终审/周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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