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青塔学术

在我国,论文署名问题长期以来备受争议。尤其是共同第一作者,因没有统一认定标准,又直接影响硕博毕业、求职、考评的结果,而令人心神不宁。

有人说,宁可当二作,也不要做共一,这样至少「死」个明白。但事实上,共同第一作者的方式正越来越受认可,明确且不可逆。

顶刊的「共一」被认可

这直接体现在国内头部高校的用人选择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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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北京某一流大学教研岗招聘要求

据了解,自今年起,不少 C9 高校的教研岗招聘要求中都出现了这样的字眼——提供 3-5 篇高水平代表作,以此取代从前对论文影响因子、数量的描述。

北 京某知名大学的相关领导表示,现在各学科领域的高水平论文肯定还是发在国际顶刊上;那对于很多普通博士来说,独立一作显然不现实,而共同一作也能体现他在其中的贡献和学术潜力。所以,往往更看重期刊质量,在顶刊上发表的文章,共同一作含金量也很高。

而普通高校,同样也是优先看期刊,例如在 CNS 级别的刊物上是共同一作,肯定比国内普通刊物的独立一作更具有说服力。 不仅是用人,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同样认可共同第一作者。

掺杂人情的「共一」被限制

在评审规则中,不同单位对于共同一作的认可程度不同。 有些按照 SCI 分级,只认可 A5B4C3D2 范围内的共同第一作者; 有些则常常会设置权重系数来判定加分多少,例如 N 个共同作者、每个人算 1/N 篇。

图:广东省某医院正高职称评审要求

当然,还有少数单位,共同第一作者只认 1 个人,不能同时享受共一的加分。

这种限制本质上并不是否认共同一作的位置,而是以此来控制人情导致的「共一」泛滥的局面。在不少事业单位,「署名送人情」的例子很常见,把署名当成礼物,送领导、送配偶、送同门……即使对研究完全没有贡献的人,仍被列为作者。这样的不认可,倒是十分必要,守住了科研的基本底线。

换个视角,如果我们也能像国际期刊委员会(ICMJE)一样,对「共同作者」的责任加以明确,或许争议将减弱不少。

至于求学阶段,以共同一作身份发表的论文成果就更容易被认可了。无论是评奖评优、还是毕业要求,只要是第二作者及以上层次的署名,一般都被学校学院承认。毕竟无论从资源渠道、还是科研能力来看,都很难以独立第一作者的署名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稿,因此即使是 SCI 的共同第一作者,也实属难得。跳出求职、考评、毕业这些刚需场景,而从科研本身的发展出发,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更是一种必然趋势。

共同一作,已是必然趋势

随着跨学科研究的增多,跨校甚至跨国合作越来越普及。尤其是进行重磅研究,很难单打独斗,不同课题组共同协作才有双赢的机会。

从 2021 年上半我国内地高校 CNS 发文统计中可知,80% 左右的文章通过国际(内)合作的形式完成,有些研究的共同通讯、共同一作数量更是达到 5、6 个之多。

总而言之,基于合作研究而产生的学术论文中的共同第一作者,理当视作第一作者的身份去接纳和认可;而那些背离科研诚信「注水」产生的共同一作,注定无处藏身。

题图来源:自制

排版:Lnys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