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2日中午,在陆川县沙坡镇蓝某家门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蓝某家的部分围墙损毁。蓝某因与肇事车主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阻止交警将肇事车辆拖走,蓝某都坚持不赔钱不准拖车,甚至将索赔款从原来的人民币2万元提高到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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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紧!陆川一男子阻碍交警执法被提起公诉……

5月24日,交警组织警力到现场将肇事车拖走。蓝某在一旁大声辱骂、威胁交警并阻拦交警拖车。交警对蓝某劝阻、警告无效后,决定采取拘传措施,蓝某强烈反抗,致使一名辅警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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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某以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 妨害公务罪,陆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陆川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信息来源:陆川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