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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徐芸茜 见习记者 张琪 北京报道

随着天气转凉,煤炭行业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焦点,保供稳价工作也成为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重点。

近期,为切实保障国家出台的一系列能源保供稳价措施落实落地、取得成效,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联合派出督导组,赴相关重点省份和企业、港口开展能源保供稳价工作督导。

据悉,此次督导工作以现场督导为主,重点督导有关省区、企业煤炭增产增供政策落实情况,核增和释放先进产能情况,有关项目建设投产手续办理情况,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落实情况,中长期合同履约情况,煤炭生产、运输、交易、销售环节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市场化价格机制落实情况。

此外,还督促相关地方、企业对照国家能源保供稳价政策措施自查自纠,对落实不到位的将严格督促整改;特别是对捏造、散布煤炭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价格行为,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及时查处,努力保障能源市场平稳运行,为能源保供稳价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那么,随着国家调控政策的升级,接下来煤炭市场价格走势如何?

中国能源研究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董晓宇对《华夏时报》表示:“长期来看,煤炭价格不会出现断崖式下跌。”随着国内经济恢复态势的延续,在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趋势尚未发生逆转的情况下,煤炭价格保持高位会持续一段时间。从煤炭需求角度看,下半年随着水电贡献的减少,火电的出力要求增长,发电企业补库存的需求在增大,煤炭供应局面仍将持续偏紧的态势。因此,价格稳中有涨是大概率趋势。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有关部门调低旺季电厂存煤标准,要求完善燃煤电厂安全存煤制度。当前,电煤消费旺季原则上电厂存煤可用天数应保持在7—12天,用煤高峰期存煤上限不高于12天。目前,发改委、能源局已建立电煤保供工作专班,将实行淡旺季差别化存煤制度的电厂纳入重点保障范围,确保牢牢守住电厂7天安全存煤底线。电厂运行过程中电煤库存可用天数低于7天时,立即启动重点保供机制。

确保煤炭价格稳定

从此次发改委对能源方面的保供稳价系列措施的部署中,虽然对煤炭储存要求和煤炭价格均作出了明确指示,但较多措施均指向了煤炭价格,煤炭价格依旧是市场关注的重点之一。

事实上,这并不是今年国家相关部门第一次聚焦煤炭价格。

从今年3月份开始,煤价一直呈震荡上行趋势。进入“迎峰度夏”阶段后,为了保障供应,平抑煤价,国家部出台了一系列举措,保障煤炭供应,平稳煤炭价格。

8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今后将持续关注大宗商品价格走势情况,统筹利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包括适时储备投放、加强进出口调节、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等,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工作。随后,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国家正在推进煤炭储备能力建设,总的目标是在全国形成相当于年煤炭消费量15%、约6亿吨的煤炭储备能力,其中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不少于2亿吨,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直接调度,另外4亿吨是企业库存,通过最低最高库存制度进行调节。

尽管国家一直在调控煤炭价格,但市场仍对煤炭价格不稳定表示担忧。

董晓宇对本报记者表示,8月上旬国内出现的煤炭价格下调,主要原因在于前期政府推动实施的“保供”政策效应显现,推动煤炭产能的释放;再加上部分省份遭遇暴雨灾害造成的生产中断,以及部分地区局部疫情散发的影响,造成煤炭供需结构出现暂时的供过于求的局面,所以这次煤炭价格变动不会维持太久。

对于未来煤炭价格的走势,董晓宇表示:“长期来看,煤炭价格不会出现断崖式下跌。”随着国内经济恢复态势的延续,同时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趋势尚未发生逆转的情况下,煤炭价格保持高位会持续一段时间。同时,从煤炭需求角度看,下半年随着水电贡献的减少,火电的出力要求增长,发电企业补库存的需求在增大,煤炭供应局面仍将持续偏紧的态势,价格稳中有涨是大概率趋势。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则对本报记者表示:“煤炭价格上升的局面即将缓解。”在柏文喜看来,此前煤炭行业的供应趋紧和较大幅度的涨价,源自于上一轮供给侧改革对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的大力去化,以及进口煤炭受限导致的供应不足的原因。但今年以来,国家根据煤炭供需形势需要先后多次向市场投放国家煤炭储备,在需求和价格增长过快时,择机投向煤炭供需矛盾突出、保障难度大的地区,对平抑煤炭价格有一定的作用。

如何缓解能源供应不足

国家对能源供给方面调控已不是新鲜事,但能源价格和供给问题依旧存在。对此,柏文喜表示,要想根本性解决煤炭行业供求关系的问题,尚需煤炭企业尽快提升产能扩大供应,同时还要加大煤炭行业的进口力度和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以缓解和改善国内煤炭供应紧张的局面。

而在能源供应方面,除了传统煤炭行业之外,新能源也是突破口之一。

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总裁祁海珅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当前煤价与电价之间的矛盾突出,电力供应短缺现象明显增多,甚至已经影响到了一些区域的经济发展乃至一些行业全国性的产业链、供应链,造成产品价格大幅波动。

新能源电力大力发展的同时,给新型电力系统的管理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考验和压力,能源供应的经济性也在经受一些考验。在保证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基础上,再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并做到与燃煤火力能源供应协调互补,可靠且稳定的能源供应体系,对于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安全能源模式的意义重大。双碳减排目标下的能源消费转型升级的压力很大,这就需要国家层面的干预与管理,这是能源消费转型过程中的正常现象,这个阶段也算是一个“过渡期”。

此次发改委在能源保供稳价工作中指出,针对释放先进产能中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导工作将深入企业和相关部门,推动落实“放管服”各项要求,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影响产能释放的突出问题,通过采取并行办理相关手续等措施,努力增加煤炭供应,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煤需求。

“希望这个能源消费转型的阵痛期,过渡得更加顺利和通畅。”祁海珅补充道。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