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国庆期间境内高速公路

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全力确保2021年“十一”国庆期间临沂境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有效避免长时间和长距离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节日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节日期间(9月30日24时至10月8日6时)全市高速公路禁行危化品运输车。为服务区加油站运送燃油的危化品运输车,需持有临沂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统一签发的高速公路临时通行证,并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通行。

二、10月1日、2日、3日、6日、7日出行和返程车流高峰时段,8时至17时辖区高速公路(京沪、长深、日兰、岚菏、滨台临沂段)所有收费站禁止四轴(含)以上中、重型货车驶入高速公路。

三、10月1日至7日,辖区内高速公路禁止养护施工作业,施工设备于9月30日前一律撤出高速公路。需要临时应急抢修的,经报临沂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审批后方可上路施工。

四、节假日期间,高速交警将根据交通流量及其它实际情况适时对全市高速公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请广大驾驶人通过收听临沂交通广播,关注临沂高速交警官方微博、公众号,关注高速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使用导航地图等方式获取路况信息,提前科学规划出行路线。

特此通告

临沂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9月26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