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闯红灯,北京土著一时冲动赔钱又坐牢

王永祥,1972年3月10日出生,北京市东城区人。

曹振,1987年7月10日出生,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人,圆通公司快递员。

2020年10月2日18时30分许,曹振驾驶快递三轮车闯红灯通过本市海淀区复兴路和西翠路交叉口,王永祥因此与曹振发生口角,随后双方撕扯,在撕扯过程中王永祥两次将曹振摔倒在地,并对被害人拳打脚踢。后王永祥驾车离开,曹振躺在路口斑马线处。

王永祥的行为致使曹振头皮血肿,多发面部、左膝部皮肤挫伤,腰椎横突骨折(右侧L3、4)等伤。经鉴定属轻伤二级。

2020年10月3日,王永祥被电话传唤到案并于同日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人民币五百元(因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健康于同日停止执行拘留)。10月3日,王永祥前往医院就诊诊断为牙列缺损、牙震荡等伤,经临时伤检不构成轻微伤。

二审法院认为,王永祥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鉴于王永祥系初犯、偶犯;案发后自动投案,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

最终终审判决如下:一、王永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二、王永祥赔偿曹振经济损失人民币三万三千六百七十八元零二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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