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现已发布2021年9月佛山市顺德区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57名公告,具体公告内容详见正文。

一、招聘详情

本次共有佛山市顺德区下辖16家公立医院,包括6家区属医院,10家镇(街道)医院,均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7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职位详情见公告原文附件《岗位表》。

二、招聘基本要求

学历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专业要求: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部分岗位年龄要求为45周岁或50周岁以下;

其他要求:具有相应岗位的职称或工作经验要求。

三、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要求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快递方式邮寄并送达,邮寄资料均不退回,邮寄资料的送达时间以单位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及所需材料请查询公告原文了解)。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6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

四、考试

(一)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技能实践测评对象。

(二)技能实践测评。主要测评实际工作动手能力,对考生进行为期3天脱产的技能实践测评。技能实践测评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和技能实践测评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40%、技能实践测评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人选。

五、聘用流程

考试结束后,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各公立医院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六、聘用管理和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需在考察程序完成(按拟聘公示日期结束后的第一天起计)6个月内到聘用单位正式报到入职,与各公立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逾期未完成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

(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统一签订期限为3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聘用期间被解除聘用合同或自行提出辞职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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