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俏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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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对于女性而言很不友好,这个问题一直存在。

这不,近日郑州市的许女士就遇到了自己“怀孕7个月被公司两次劝退”的事。

许女士称自己做的是销售行业,目前怀孕7个月了。即使自己怀孕之后,在工作上一直都是兢兢业业。

不但没有迟到早退,还没有影响工作业绩。可当她的肚子大家都看出来她怀孕了之后,公司却以编外人员没有产假为由两次劝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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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许女士很不理解的是自己明明没有任何违规,也是按时按点的上下班,甚至业绩上也没有落后于人,为什么就遇到这样的事呢?

索性,许女士的事,经过调解后,公司仍然给她安排工作,并称如果哪天实在不能胜任销售的工作了,可以安排别的工作给她。

这件事最终有这么很完美的结果,是因为事情被曝光了,有人关注后,公司才松口的。在这之前不是说,不知道她怀孕就是说怀孕后不适合销售工作,甚至以编外人员没有产假为借口2次劝退。

许女士的事情一经上传,瞬间引发热议。

网友一:我也是怀孕被离职,正在走仲裁。
网友二:我媳妇编外教师,去年知道怀孕后,也让不要再去上课了,公立学校,代课老师,不给交社保,不签合同,说开除就开除。

还有人说公司变着花样找借口开除怀孕员工。

网友三:公司员工怀孕后不久,就找各种理由让你离开。
网友四:公司前台怀孕后,要求必须每天化妆,逼着人家辞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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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女性呼吁:职场对怀孕女性太不友好了。

网友五:这是很多现实女性遇到的职场困境,因此不敢怀孕不敢生孩子。
网友六:一旦怀孕就算不被离职,也会被各种调职降薪。

由此可见,女性在职场上遇到的不友好,还真的是很常见。

可是在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中,都对处于“三期”女职工作出了特殊的保护规定,以保障职场“半边天”的合法权益。而“三期”女职工就是指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在有劳动法有这样的明文规定下,怀孕女性在如何职场上,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1、孕期女职工体检需尽量去三甲医院,三甲医院能够出具更完善、更正规的证明材料,具有法律效力。

2、孕期女职工在请假时,尽量走正规人事流程,以文字、书面的方式与企业进行沟通。

3、孕期女职工如果遭到违法解聘,应尽快向当地劳动人事局申请仲裁,必要时可以向当地工会寻求法律援助。

职场女性怀孕后,能够享受到的权利。

1、孕妇怀孕后,有些岗位就不再适合从事。因此可以适当调离当前岗位,等产假结束后根据情况再次回归。

2、对怀孕女职工的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用人单位要提供方便,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的,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有额定考核的工种应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3、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和加班劳动,每天给予工间休息1小时,算作劳动时间。

4、怀孕的妇女由于种种原因终止妊娠,享有终止妊娠后的休息权,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俏俏寄语

为了避免女性怀孕后在职场遇到的不友好待遇,我们在遇到问题时,一定要冷静,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还有就是在工作入职前,一定要签好合同。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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