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获得了1960年的普利策奖。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在南方的一个小镇上,两起不公正的案件改变了三个无辜孩子的生活。那些软弱失语的人,那些执着于太多偏见和无知的人,那些恪守原则的善良律师的父亲,迫使他们去理解成人世界里的偏见和冷漠,去理解真相中蕴含的危机和无奈,去尝试理解坏人的内心可能是无辜的。不难理解这部电影是如何体现的“但最终,她可以用更成熟的眼光发现和欣赏别人的善良,而不会忽略他们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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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可以这样理解:电影根据女生的叙述(也就是回忆)进行提示。一开始小女孩害怕自己疯狂的邻居(三个孩子去探险的故事),后来小女孩在学校打了很多次架,甚至不想上学(值得注意的片段:第一次和农民儿子打架,一起回家吃饭)。然后,至于黑官司,女孩向农民提出了一个真诚而冷静的建议(即当一群人用武器包围女孩的父亲时)。这时的女孩已经长大了很多(女孩的台词提到了农夫的儿子)。然后,女孩经历了父亲对黑人的不起诉和黑人的自杀(在这里,可以说对女孩的心智成熟和对社会的理解起到了关键作用,当时女孩已经知道人性邪恶的一面)。最终,疯狂的邻居杀死了原告的父亲,逃进了女孩的房子。女孩知道疯子是杀人犯,但她不认为他和原告父亲一样罪孽深重,所以她可以用更成熟的眼光去发现和欣赏别人的善良,而不会忽略他们的罪恶。难以理解的是影片最后一笔生动的笔:女孩拉着疯子的手,送他回家。我觉得这是用浪漫来表达整部电影的想法:善与恶并存,所以我们应该欣赏他人的美德,以同情的态度从他人的角度看待生活,理解他们的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