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学校开学,
来自不同家庭的神兽们又聚到了一起。
夏秋相交和开学季
这两个“特殊时期”重叠在一起,
是各种传染病的高发期,
其中,
流感是最重要的危害较大的传染病之一!
那么,为预防流感的传播,
学校、托幼机构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呢?
一旦发生流感疫情,
又该如何进行报告及应急处置呢?
下面,就让疾控小卫士来仔细讲解一下吧~
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丙类传染病。流感病毒容易变异,传播迅速,全人群对流感普遍易感,每年可引起季节性流行,在我市流行高峰为冬春季,学校、托幼机构和养老院等人群聚集场所较易发生暴发疫情。我国每年报告的流感暴发疫情中,多数发生在学校和托幼机构。学龄儿童感染流感后还会将病毒带回家,引起家庭和社区的传播。
图片来源:腾讯医典
为预防流感的传播,
学校、托幼机构应加强如下措施:
日常的预防措施
1.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和因病缺勤监测。发现有发热(体温≥37.3℃)的学生,应要求学生回家休息或根据病情就医,坚决杜绝带病上课、入园,并严格掌握复课标准(体温恢复正常、其他流感样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正常上课)。
2.严格按照规范做好教室及室内活动场所的日常通风及清洁,对学生经常接触的公共物品和部位,要定期消毒。
3.学校及托幼机构应开展针对老师、校医等人员日常的流感防控和疫情报告处置要求的相关培训;针对学生和家长开展有关流感预防的健康教育。
4.在流感流行季来临前,积极鼓励教师员工及学生接种流感疫苗。
发生疫情后报告及应急处置措施
1.班主任应每日汇总班级内发热人数(包括教师与学生),按照要求上报校医或分管负责人。学校一旦发现发热人员(包括教师员工与学生)异常增加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当地疾控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流感样病例疫情报告标准:
(1)1周内,学校、托幼机构在同一班级或集体单位同一部门出现流感样病例(发热:腋下体温≥38℃,伴咳嗽或咽痛之一者)5例以上(含5例),或同一宿舍超过3例以上(含3例)。
(2)1 周内,在同一学校、幼托机构或其他集体单位出现10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
(3)1 周内,在同一学校、幼托机构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疾病住院的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
2.疫情报告后,学校、托幼机构相关负责人需协助辖区疾控机构对疫情信息进行核实,协助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样本采集。
3.严格落实病例管理措施,发病期间杜绝带病上课(体温恢复正常、其他流感样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正常上课)。
4.指派专人负责追踪是否有新发病例及病例转归情况。每日清楚掌握新发病例数、累计病例数、痊愈人数、现患人数、病例转归情况。每日按时报告辖区疾控机构。
5.疫情发生期间强化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制度;注意保持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的空气流通;注意严格按照规范开展日常消毒和终末消毒。
6.发生疫情期间,应停止组织集体活动,以及其它人员聚集的活动。通过多种方式,指导师生和家长落实非药物预防控制措施,如:戴口罩、勤洗手、注意呼吸道礼仪等。
7.必要情况下采取停课措施。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全校,由一个学校/托幼机构到多所学校/托幼机构等。停课期限一般为4天。
班级停课标准:
(1)该班级当天新发现流感样病例达5 例及以上。
(2)该班级现症流感样病例达30%及以上。
(3)一周内发生2 例及以上实验室确诊流感住院或死亡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
复课标准:
停课期限届满可复课。仍有流感样症状的学生,需体温恢复正常、其他流感样症状消失48 小时后或根据医生建议方可恢复上课。
年级/学校停课:
疫情如持续发展影响学校正常教学活动时,教育部门应组织对疫情风险进行评估,可逐级实施停课措施。停课期限一般为4天。停课期限届满后,经评估来确定是否复课。
来源:济南疾控微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