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 香港保安局正研究为基本法第23条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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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邓炳强26日在电视节目中称,现在是第23条立法最适当时机,而经过长达17年,2003年时的立法建议已不足以应对香港近年情况,需要修补法律空隙或灰色地带,正研究立法细节,包括研究涵盖香港国安法没有涵盖的罪行,如间谍罪、窃取官方机密等。他举例称,2019年“修例风波”中有人免费向示威者提供头盔、港铁单程票和衣物等物资,凡此种种都有国家级组织行为在内。针对多个团体代表先后因为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捕,不少团体陆续解散,邓炳强说,过去的行动是针对“大老虎”。虽然香港社会现在相对平静,但仍不能掉以轻心,因为“本土恐怖主义”已孕育,加上美国仍利用香港企图牵制国家发展,需要加以防范,特区政府会研究如何修改《社团条例》,如是否需要像国安法那样加入更多实施细则,或参考外国法例,要求社团提供更多数据等。

连日来,邓炳强多次谈到第23条立法问题。他9月13日在采访中透露未来会着手推动第23条立法,希望在下个立法会会期内完成。9月22日,他又再度强调第23条立法是必须且有迫切性的,将以2003年提出的立法草案内容建议作为起点,再根据过去两年香港状况和预计会发生的事情,加上香港国安法条例、执行情况和法庭判决,同时参考外国包括美国的国家安全法例,重新拟定全新的第23条立法草案,将重点立法规管窃取国家机密及间谍活动、外国政治组织在香港活动,以及香港政治组织与外国政治组织的活动。

第23条立法得到香港社会的普遍支持。工联会日前与特首林郑月娥会面,提交《施政报告》建议,其中之一就是建议特别行政区政府一年内为基本法第23条立法。工联会的郭伟强称,香港国安法并未涵盖基本法第23条的所有内容,例如处理外国政治团体在港活动以及香港政治团体与外国团体的联系等,港府应在一年内制定相关法例,确保国家安全获得全方位保障。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称,即使香港已经有国安法,有关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工作仍然要落实,尤其是针对叛国和煽动叛乱行为,必须立法。有港媒评论称,清除“黑暴”余毒,铲除乱港分子,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保香港长期安定繁荣,第23条立法必须全方位、无死角杜绝一切违反国家安全的行为,令乱港分子没有空子可钻,还社会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