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1年第10批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衡水市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实施公告【2021】第41号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衡公土告字[2021]78号

根据衡水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21年9月14日2021(4)号会议纪要,受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新区分局委托,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受让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衡地规(2021)026号)要求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并同步修建配套设施。建成后按规定移交政府或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若已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主体黑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该宗地属于彭杜乡李开河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高于8%。

三、2021衡湖3号地起始单价为226.2万元/亩,起始总价784.93万元。

来源:衡水滨湖新区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