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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1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17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226件(来电62件,来信164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24件(湛江4件,佛山、揭阳各3件,惠州、阳江、清远各2件,广州、韶关、梅州、东莞、中山、江门、茂名、云浮各1件)。

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转办及办理情况统计表

9月2日,江门市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主要反映 “荷塘镇白藤南村聚利豪硅橡制品有限公司周边有十几家废塑料造粒厂,产生的塑料废气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问题。

接件后,蓬江区立即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和荷塘镇政府对案件进行核实处理。

未依法办理环评文件报批手续的塑料加工企业正在生产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废塑料造粒厂在荷塘聚利豪硅橡制品有限公司西侧的利豪工业区内,有15家企业在该工业区经营,物业归属荷塘聚利豪硅橡制品有限公司所有。

其中,13家企业未依法办理环评文件报批手续,检查时欧记家具配件有限公司、义博塑料制品厂正在生产,分别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针对以上情况,蓬江区已要求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的13家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对其中2家正在生产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此外,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和荷塘镇政府现场约谈了江门市蓬江区荷塘聚利豪硅橡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代表,要求该公司坚决落实整治要求,及时清退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其余企业必须在环保手续办理完善、治理设施建成并正常运行之后才能生产。

9月3日至6日,执法人员对利豪工业区进行复查,相关企业已经自行停产进行整改。

此次共检查废品回收经营单位30家,核实发现已搬离单位8家,关门停业2家。对涉嫌无照、超范围经营等问题的17家经营户,执法队当场开具撤离告知书,并采用停电强制措施、关停等处理措施,责令经营户在限期内搬走。

另一边,狮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带队,联同安监、综合执法、公安、供电和消防等10个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对狮山官窑刘边村、红星社区等辖区的废品回收行业场所进行地毯式检查。

狮山镇保持高压态势,继续对废品回收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本次行动中,全镇合计检查废品回收场所34家,发出相关文书21份,采取断电、关停处理21家,自行搬迁8家,停业2家。

“你们从事废品回收业务,超出了营业执照注册核准的经营范围,请立即停止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此前,联合执法过程中,在一家废纸回收场所,现场到处堆放着铁制品、塑料瓶、纸皮等固体废品,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出示营业执照,发现其经营范围为废纸回收,对其擅自变更经营范围,且检查中发现未安装消防设施、电线暴露等问题,执法人员对其做出断电及临时查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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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杂物到处都是,明显是废旧回收,与你营业执照上生产加工完全不符,没有任何消防设施,你还在这里住,发生火灾事故怎么办?”联合执法队一行人来到某处理厂,发现现场满地都是塑料桶、油漆桶、废旧金属及电器、废纸等固体废品,场内也没有安装消防设施,且存在违规使用泡沫彩钢瓦搭建、违规住人等安全隐患。

场所内堆满金属零件、电线电缆等固体废品

据悉,该经营场所位于狮山高级中学、佛山植物园附近,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现场对经营户进行批评教育,并请供电部门实施断电,执法人员现场贴封条进行临时查封,并下达限期搬离通知书,责令经营户尽快搬离。

“我也知道很危险,担心发生火灾,但总有侥幸心理,加之一直下不了决心,现在你们查封了,反而没什么犹豫了,将东西清完就搬。”该经营单位负责人肖女士听到执法人员的教育后,表示会尽快搬离。

工作人员对违规废品回收站实施断电

此外,狮山镇废品回收行业专项执法组还对芦塘社区开展联合执法,且对部分经营场所采取“回头看”。本次巡查7家场所,其中6家均大门关闭,未发现存在作业情况,另一家为纸品加工厂,不从事废品收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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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为废品回收经营单位的电箱贴上封条

该地区整治阶段性成果,届时,狮山镇将通过不定期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不再新增废品回收站。

· 共排查涉废品回收经营户575家

· 已检查经营户265家

· 发出相关文书144份

· 实施断电、关停处理129家

· 经营户根据规定自行停业整改27家

· 自行搬迁26家

目前来看,本轮环保督察中,前端回收站在9月30日都将处于集中整治阶段,而环保督察组会接收到居民举报(来电来信等方式)及各社会管理处联合执法组针对前期排查的情况开展集中整治,部分区域每周至少开展两次以上大规模联合执法行动。整治完成后,将进入巩固提升阶段,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效果长久保持。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17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226件(来电62件,来信164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24件(湛江4件,佛山、揭阳各3件,惠州、阳江、清远各2件,广州、韶关、梅州、东莞、中山、江门、茂名、云浮各1件)。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部分交办件涉多种类型),从高到低分别是大气99件(占43.8%),水55件(占24.3%),噪声54件(占23.9%),固废37件(占16.4%),生态破坏32件(占14.2%),农业农村28件(占12.4%),其他20件(占8.8%),土壤10件(占4.4%),海洋10件(占4.4%),核与辐射1件(占0.4%)。

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21个地级以上市;按数量排序分,由高到低分别是广州41件,湛江26件,深圳17件,阳江13件,佛山、惠州、东莞、中山、茂名、揭阳各11件,梅州9件,汕头、清远各8件,江门、潮州各7件,肇庆6件,云浮5件,韶关、河源、汕尾各4件,珠海1件。

截至9月13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17批共2487件(来电1061件,来信1426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217件;交办督办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批至第10批共1155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522件、阶段性办结279件、未办结354件,责令整改965家,立案处罚202家,立案侦查9宗,行政拘留5人,刑事拘留32人,约谈94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0批179件信访案件中,已办结79件、阶段性办结46件、未办结54件,责令整改104家,立案处罚33家,行政拘留1人,约谈7人

【来源:、南方日报、潇湘晨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